1. 公投連署不增加附上身分證影本的要求
這項之前就沒有要求 (只有總統候選人連署有要求)
現在一樣不用身分證就能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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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民進黨的藉口是要避免死人連署造假
這我解說過, 死人連署不會造成篩選失誤, 因為戶政第一關就會確實刪除不存在的身分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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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連署真正造成的負面影響是: 讓公投發起人誤判高估以為已經收到足量的連署書, 從而讓不成案機率增加, 要避免此事就是要盡可能收集成案連署再送件, 這尤其對背後沒有政黨支持的民間自行發起公投案傷害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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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死人連署可能是被反對方惡搞, 畢竟去年幾個公投案, 都有看到死人連署, 但十個案子都有通過就是了
(講到送件還是要提高等行政裁決中選會違法阻擋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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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投脫鉤大選, 改成每兩年舉辦一次公投, 一律在八月舉辦投票, 但公投有效門檻沒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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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修法是最糟糕的改變, 完全扼殺未來民眾發起的公投能通過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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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民進黨讓公投綁大選, 說這樣是節省資源, 且投票率才更有機會通過有效投票率門檻, 結果現在說要減輕選務, 讓公投脫鉤大選, 又不改變有效門檻, 造成未來公不管多努力, 都有很大機會成為無效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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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人民提出公投意願打擊甚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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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兩年才能投一次, 除了對某些有時效性的議題徹底扼殺 (如: 拆除核電廠), 再搭配公投法既有規定 "兩年後可修改施政方向", 將造成就算千辛萬苦讓公投投票通過成為有效結果, 政府卻消極處理, 拖過兩年, 再宣稱民意改變, 不用遵從兩年前的公投結果 ( #跟現在的能源政策無限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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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選務有很多方法, 增加選務人員, 重新設計投票方式, 改善動線與票匭數量, 都是可以操作的事情, 偏偏執政者選了一個最傷害民主的做法
"增加消耗資源"
"大幅增加公投通過難度"
"傷害迫切性議題"
"增加執政者為所欲為權力"
"扼殺百姓反抗政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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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看自己支持的公投輸掉, 反而成了執政的絆腳石, 輸到變臉改選舉規則, 從還權於民, 變成沒收民權
去你媽的民進黨, 全黨都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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