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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鯨豚協會15日揭露,2023年曾接獲一隻糙齒海豚活體在桃園擱淺的通報,後不幸死亡,經解剖後發現牠曾兩度遭槍擊中彈,傷及頸椎及貫穿下顎與耳骨,協會研判此等傷勢無異會奪走其生存能力。
此外,14日兩個環團在調查船上,於彰濱工業區外海目擊到一小群白海豚南游,並進入離岸風場工程範圍,施工戒護船為驅趕調查船,在明知有白海豚在周遭情況下,直接駛入前方白海豚的游動範圍,環團炮轟此舉對白海豚造成嚴重壓迫。
海豚二度中彈疑遭槍殺 子彈初判為鋼珠彈及土製獵槍彈頭
2023年5月3日,一隻糙齒海豚活體於桃園許厝港溼地擱淺,當時救援單位接獲通報後到現場緊急救援,並將活體送往八斗子復健站進行檢傷評估,但送醫途中死亡,後續由獸醫團隊將個體轉送至台大動物醫院進行完整病理解剖。根據海保署提供的病理解剖報告結果,該海豚體內發現兩枚子彈,傷口來源及發生時間不一,研判遭人為槍擊,一枚位於頸椎,傷口已完全癒合,子彈被骨化的結締組織包覆,顯示為陳舊傷;另一枚從左下顎貫穿到右側耳骨,為較近期的傷口,並可能是導致擱淺的主因之一。
中華鯨豚協會秘書長曾鉦琮向《環境資訊中心》表示,頸椎的槍傷會影響海豚游泳控制方向的能力,從左下顎貫穿耳骨的傷口則會嚴重損害聽力,對依賴聲音溝通與生活的鯨豚來說,等同奪走其生存能力。
除了槍傷,病理解剖報告也指出,該糙齒海豚患有支氣管間質性肺炎,可能與擱淺前反覆嗆水有關,也可能是槍傷導致神經損傷,影響正常呼吸功能。
相關解剖報告呈交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後,海保署也於同年7月函報桃園市政府,請市府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1],針對可能涉及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情事進行調查與後續處理,桃園市政府則於9月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曾鉦琮表示,地檢署來稽查時,稽查員曾說貫穿下顎的子彈為彈簧槍的鋼珠彈;另一枚在頸椎的,協會透過網路找到照片比對,懷疑是土製獵槍的子彈彈頭。
但為什麼討海人會有槍?曾鉦琮說︰「這問題問得好啊!我也想知道!」他表示2023~2024年間,協會亦曾收到北部海上攻擊鯨豚的檢舉,有漁民和釣客會往水裡丟小型鞭炮,製造聲音去炸鯨豚,「他們認為海豚出現的話,就會釣不到魚,他們很討厭海豚,就會用這個方式把海豚趕走。」綜合這樣的檢舉與證據,「可以理解可能真的有船會帶獵槍出去」,但目前證據上未能判斷是否為合法使用的獵槍。
海保署署長陸曉筠於17日向《環境資訊中心》表示,該擱淺海豚並非野放個體,身上沒有標記,無法追蹤擱淺前的路徑,只能靠民眾通報及桃園市地檢署調查。但地檢署仔細調查後,「找不到行為人或船」,亦無法得知相關器械是什麼、從什麼地方射出子彈等,遂於2024年1月簽結本案。
這隻糙齒海豚是中華鯨豚協會收到唯一一個有彈孔的個案。曾鉦琮稱,已將該海豚製成標本,近日會進行巡迴講座走進桃園各地,讓更多人認識海洋、理解鯨豚的真實處境。
離岸風場戒護船亂切 白海豚遭遇海上「行人地獄」
鯨豚的死亡威脅不限於此。4月14日是世界海豚日,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與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出海觀察白海豚蹤影,早上7時50分,在彰濱工業區外海目擊一小群白海豚往南游。
觀察船與白海豚一直保持500公尺的安全距離,期間白海豚群一度因海上出現巨大黃色浮球而分散群體,重新聚集後,環團確認當時有至少8隻、包括3對母子對及可能新生的幼海豚,正加速往南移動。隨後白海豚進入海龍風場海纜鋪設作業工程的戒護範圍。
當時就在觀察船上的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常務理事郭佳雯向《環境資訊中心》說明,觀察船在白海豚後方,距離大概150公尺,但前方戒護船沒有減速,竟直接朝海豚群所在方向開過來,上前驅趕環團的觀察船,然後「U-turn」轉彎與觀察船並排。
郭佳雯稱,自己看到海豚「一直在閃」戒護船,而戒護船船員還主動跟觀察船上的環團說「我知道你們在『追』(調查)海豚。」證明船員有目擊海上有海豚。
在郭佳雯向《環境資訊中心》記者提供的影像,約12秒處可以看見白海豚浮出水面,戒護船就在不遠處,然後40秒左右可以看見戒護船開始轉向,並於幾秒後(影片時間1分多鐘處)駛進白海豚游動範圍。
根據海龍風場環說書的環境保育對策資料,風場有承諾「在施工期間施工船隻船速將管制在6節以下,且盡可能避免在中華白海豚活動高峰時間進入已知中華白海豚活動密集位置」。環團認為14日目擊白海豚當下,正是其活動高峰時間,並以此質疑風場沒有遵守環評承諾。
台灣白海豚媽祖宮亦有在臉書粉絲專頁上傳影片。中華鯨豚協會曾鉦琮稱,戒護船直接侵入觀察船與白海豚之間的安全距離,「這個很危險,那是最科學性的調查船,它跟白海豚是保持一個最適當的距離,但戒護船在中間直接切進去。」此行為會對白海豚母子對造成嚴重壓迫,甚至可能造成撞擊。
曾鉦琮續稱,事後海龍風場跟協會聯繫,風場代表「不知道這件事」,他推測戒護船並沒有把完整過程向海龍匯報,海龍對下游廠商溝通與協調「應該沒有完整做好」。
「你是海洋開發,又打著環保綠色能源這件事,不應該讓動物(有機會)受傷這件事情出現。」曾鉦琮說。
海保署已要求風場提交航行記錄等資料
陸曉筠表示,收到相關訊息後,已立即要求海龍風場提交戒護船航行速度與紀錄資料,也包括鯨豚觀察員的監測情況,亦請環團盡量提供更多當時的情報,並轉交環境部後續判讀海龍風場有無違反環評承諾,「如果違反,就會有環評相關的罰則和處分」[2]。
至於海保署則會以《野保法》評估戒護船有否違反第18條「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我們需要知道(戒護船)所謂騷擾的行為,跟白海豚被騷擾後行為的改變。這些都要透過圖資數據判讀。」
此外,陸曉筠強調「鯨豚觀察員制度作業手冊」4.0版本將會加嚴相關規範,「希望在法制、監督部分同步做得更好。」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對《環境資訊中心》說明,環管署已向開發單位海龍風場了解,對方稱戒護船「祐興28號」於4月14日執行海纜近岸工程作業戒護任務時,於上午9時左右觀測到他方船隻接近施工範圍,為維護雙方安全,提醒該船隻保持距離後即行駛離開。
環管署已請海龍風場對白海豚重棲環境內之作業方式,檢討有無可加強友善環境的措施;對於是否刻意干擾中華白海豚等,將請開發單位提供紀錄,檢視船隻運作及相關資料,必要時也會請海委會協助釐清;外界如有掌握更完整、明確之影像資料亦可提供,若研判確實有違反情節,將依《環評法》辦理。
中華鯨豚協會17日在貼文中補充,海龍風場已與協會聯繫並確認,戒護船當時的船速並未超過6節,但戒護船接近白海豚母子的距離與方式,確實需要修正並制定規範。
[4月21日下午更新] 海龍風場回覆記者查詢,稱戒護船當時正為工程工作船進行戒護作業,以維護人員及作業安全。根據所回報的航行資料,戒護船航行速度維持在6節以下,符合環評承諾。為確保進入施工範圍的其他船隻及船上人員的安全,戒護船予以提醒,請其避開此範圍。
海龍續稱,一向高度重視海洋生態保護,針對此次事件已展開內部討論,並且將對與本專案相關的船舶加強宣導。此外並與專業團體如中華鯨豚協會保持聯繫,思考能否進一步完善相關作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