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透明,專制隱瞞?

下面有兩條防疫信息,妳認為哪個更透明、更詳細、更對民眾負責?流行病學調查,那個做得更專業、更徹底?

1、大陸公布的個案病例信息:

林某,女,48歲,常住廣州市越秀區越秀南路,在荔灣區光復中路她兒子開的某炸雞店工作,發病前14天主要往返於店鋪和越秀區住處。

發病前,林某每天下午16時左右從住處騎電動車(騎行路線:文明路-大南路-大德路-長壽路)去店鋪,下班後騎電動車返回家中。調查顯示,該病例與前期荔灣區的輸入病例活動軌跡有重疊。

3月1日,林某出現頭暈、咽喉痛、咳嗽癥狀,3月3日,在其兒子陪同下騎電動車前往中山大學附屬第壹醫院就診,體溫37.9℃,就診後和兒子回家,全程佩戴口罩,回家後未外出。

3月4日15時中山大學附屬第壹醫院報告該患者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 17時30分由救護車從家中轉送至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隔離治療。3月5日淩晨,市疾控中心復核確認陽性。

經初步排查,患者的密切接觸者8人(家庭及店鋪密切接觸者7人、就診過程密切接觸者1人),其中7人在廣州指定地點集中隔離,咽拭子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檢測均為陰性;另1人目前在佛山市隔離觀察。

疾控部門采集林某家、工作店鋪和有關場所的環境樣本共19宗,結果均為陰性,並對相關區域進行了終末消毒。

2、臺灣公布的個案病例信息:

第四位確診患者為北部50多歲男性,曾與昨日公布的壹位確診者同團去埃及。該患者於3月13日晚間因咳嗽有痰、流鼻水、寒顫等癥狀至醫院就醫後通報送驗,於今日確診。

時間、活動軌跡、病情特征、收治機構、密切接觸者人數、後續處理這些最基本的信息全都沒有也就罷了,但是,這位50多歲男性到底是臺灣北部哪個縣市的?以及妳們那位住院時傳染了8個人的著名傳播者“案34”,他到底住的是哪家醫院?

妳們對這家爆發院內感染的醫院采取了什麼措施?為什麼不向公眾發布必要的警示?

17年前的民進黨當局畢竟還公布了發生院內SARS感染的是臺北和平醫院,今天的民進黨當局居然連發生院內感染的醫院名都敢於隱瞞,17年來妳們“進步”到哪裏去了?

對比一下,恐怕以後要說專制其實還透明,民主卻變隱瞞了。

網友說得好:
華航跟長榮都有確診,只有立委可以質疑跟公開,一般民眾你就乖乖等吃屎,連個鳥公告都沒有。
陳時中還在那邊我們再研擬一下甚麼是公共相關產業,我們再來考慮要不要公布資訊。
所以印尼看護是公共相關事業是嘛
幹你的雙重標準
怎麼不下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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