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吉拉碎碎念]
#既然妳都誠心誠意的發問了

Kolas 發言人您好:
我就大膽的用一介平民的身分跟您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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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皆知, 減碳降污是國際趨勢, 因應全球暖化造成氣候變遷加劇, 科學家們提出建言, 應重視即刻減少排碳與降低空氣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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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火力發電廠的PM2.5佔比約佔整體的10%左右, 但空氣中的重金屬汙染卻絕大多數來自於燃煤發電與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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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不排碳, 無空污的核能勢必該列為能源考量, 因為核能不僅是乾淨能源, 而且電價成本低廉, 每度約1元左右, 可以查台電官網電價成本作證, 若有人有疑問為何如此便宜, 那是因為臺灣的核一二三廠總共建廠費用不超過2300億, 且每年可發電約380億度電, 每度售電所得提撥0.2元左右就可在建廠後的前15年內回收完畢, 而核一二三廠約已發出超過12000億度電, 每度售電所得提撥0.2元即可累積後端處理基金, 也的確已經累積有3200多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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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 臺灣核電加上人事營運, 維修保養等費用, 電價成本的確是每度1元左右, 說了這麼一長串, 就是要講 "核電真的很便宜" 
便宜的核電有甚麼好處? 每年台電可以從核能賺到約500億元, 可以把這些錢拿去投資再生能源, 或推廣電動運輸, 或發展工業降污技術, 或研究新型儲能系統, 這些都是可以做的, 有助於環境保護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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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不用每度核能, 改為每度2.5元的天然氣, 目前躉購每度平均5元的再生能源, 那就沒法得出盈餘執行有助於環保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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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發言人您提到, 核廢料該怎麼處理? 該放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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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處理技術是有的, 我們處理一般垃圾的做法主要有三
1. 放置, 比如: 汽車報廢場
2. 掩埋, 比如: 垃圾掩埋場
3. 回收, 比如: 廢五金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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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核廢料處理的方法也是
1. 放置, 比如: 乾貯場
2. 掩埋, 比如: 最終處置
3. 回收, 比如: 高階核廢再處理技術, MOX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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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貯場目前新北市府因為接受核安管理監督委員會 = 反核團體 的建議, 於是堅持不發執照, 但我以為這是中央政府可以找新北市府溝通的事情, 以蔡總統之尊召見侯友宜市長與各界專家們一起進行對談, 明確該做什麼才可以啟用乾貯, 是絕對可做的事情, 除非不願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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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最終處置場並不是非得要馬上急著做的事情
全世界有四百多座營運中的核反應爐, 但連一座營運中的民營發電用的最終處置場都沒有, 這是因為核廢其實可以用乾貯方式保存, 況且的確國際間一直在研究如何使用高階核廢發電, 這代表目前累積的高階核廢, 數量還可以再減少, 以至於芬蘭正在興建的最終處置場, 其實是可以再打開來, 把高階核廢取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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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低階核廢大家都知道, 除了醫療用的鈷六十可能要擺放三百年才沒有超標輻射, 其他電廠產生的廢紙, 手套, 工具, 約一百年內就不會有超標輻射, 我們不用多加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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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現有的高階與低階核廢, 包括蘭嶼核廢, 全部集中也不過只需要26公頃 = 0.26平方公里就可以完成乾貯作業
我們知道
核一廠廠址約240公頃
核二廠廠址約220公頃
核三廠廠址約340公頃
核四廠廠址約420公頃
我們絕對是有空間可以存放佔地26公頃的核廢乾貯, 更別說這些核廢放在乾貯桶中, 也不會外洩汙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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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放在原廠進行乾貯, 是一個可以做的事情, 這就解決了發言人您想問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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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現在要推動的核能減煤公投, 現行主文是要求政府能訂立具有究責機制的專法, 在2030年以前做到核能發電佔比不低於燃煤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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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公投發起人有提出幾個可能情境
1. 減煤不增核 = 燃煤20% 核能20% 燃氣40% 再生能源20%
2. 增核不減煤 = 燃煤40% 核能40% 燃氣備援 再生能源20%
3. 減煤又增核 = 燃煤30% 核能30% 燃氣20% 再生能源20%
4. 核煤全歸零 = 燃煤 0 % 核能 0% 燃氣80% 再生能源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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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設想當然在實務上還需要調整才好執行
但這些方向都說明了, 既然當今政府認為可以做到20%再生能源, 那就讓行政院等加油努力, 我們在意的是減少燃煤, 降低重金屬空氣汙染, 降低排碳, 就算政府覺得從今而後, 要採行燃氣與再生能源為主, 也不會牴觸這次公投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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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對Kolas發言人邀請討論的回應, 萬分感謝您願意提供一個交流平台讓網友們發表意見, 還祝福您工作順利, 並祝福國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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