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轉底下這些貼文之前,先告訴大家【越南也要做離岸風電】--
嚇到吃手手,英國即將分階段在越南投資離岸風電,3.4GW的風場將帶動3600億台幣的投資,刺激的來了,你以為他們有價格超好的躉購價格嗎?一度多少???台幣6元不用,的一半,3元不到啦,不用世界最好風場,也不用高費率就能有外商來投資啦,試用再生能源業者最愛說的口吻,越南能做到,台灣為何不行呢??有趣的是,他們也有規定國產化…
https://asian-power.com/project/news/uk-based-enterprize-energy-eyes-3400mw-offshore-wind-park-in-vietnam?fbclid=IwAR3J5d69Z9LEd_Gv8nfAdMyVKynkDkqi2CZLLnwwgmd8WnoQkZDNBpy0gGw
「以核養綠」公投已在九合一選舉中通過,經濟部亦將檢討能源政策,行政院長賴清德更宣示「時間一到將堅定離開」,於此內閣看守之際,離岸風電開發商卻以極快速度將拿下每度5.8元躉購費率,難怪外界質疑聲四起,是否有政府護航之意。
離岸風電開發成本將逐年下降,政府理當為人民利益把關,台電目前每度售電價僅2.6元,經濟部日前預告2019年每度5.1元費率購電,市場卻傳出行政院將助離岸風電開發商拿下5.8元的電價。
若以經濟部日前預告2019年每度5.1元費率購電,至少可為人民省下2,000多億元;若再隔些時日開發,以競標價2.5元計算,更可省下9,000多億元。
核電解禁,使執政黨不必急促推動綠電,政府有更大議價籌碼,令人不解的是,政府非但沒有好好跟外商議價,反而展現難得一見的行政高效率。
監察院也才對離岸風電多花費9,100億元糾正經濟部,經濟部能源政策檢討也未出爐,且內閣即將總辭,離岸風電開發商卻即將以如此快速度拿下每度5.8元躉購費率,難免令人質疑。
說民進黨執政,不是專制政府,我才不相信咧!!! 幹!
今天2018/12/22,再幾天就要適用明年費率,起碼可省2200億元,為台灣利益,不是要力擋年底前簽約嗎?但經濟部加速配合,還繞彎配合!
我們繳稅都是在養這個貪黨跟外國人,到底誰在賣台,有一點腦袋的都知道!
先造就既成事實,前面10年就能用1度7元的收購價格圖利財團,後10年3元還是4元,平均起來一度5.8元,為了趕在明年降低躉購電價前通過,透過顧立雄控制下的金管會,放寬政策,不僅浪費了我們至少2200億的人民血汗錢,還大大提高我們的財政風險。
下一個執政黨如果不是民進黨,就非得好好把這些錢從民進黨口袋裡挖出來不可,不然收拾這個大爛攤會很辛苦
台灣已窮(國家總負債及潛藏負債有幾十個兆)已老,再這般揮霍下去,競爭力更差的台灣,面對崛起的大陸,結局不問可知。
(武仁之) 賣國、賣國、大賣國
請大家盡量分享本篇貼文(請務必包含附件新聞報導與原始貼文),給大家知道,歐洲離岸風電詐騙集團如何的囂張,政府官員如何無能的賣國。
如果按照新聞報導中,歐洲離岸風電詐騙集團提出的「台灣離岸風電開發計畫成本每瓩約需新台幣18.8萬到21萬元之間」計算,筆者預估躉購費率將由5.106大幅上升到5.9032 - 6.4380元/度。有可能最後比筆者預估的更高。
請注意是從5.106大幅上升到5.9032 - 6.4380元/度。最後躉購費率可能不僅沒有從5.849調降到5.106,還大幅提提高。
如果恢復前高後低的階梯式費率,前10年的費率絕對遠遠超過今年的7.1177元/度。
歐洲離岸風電詐騙集團提出的「每瓩約需新台幣18.8萬到21萬元之間」,已經比草案中引用資料高出25%至35%。
不僅如此「聲明並再次呼籲經濟部審慎考慮新增3600小時滿發時數限制、移除階梯式費率機制及調降躉購費率等作法」,很顯然歐洲離岸風電詐騙集團就是要前高後低的階梯式的費率。
筆者在2018/12/14"哪一個比較優先、重要?"貼文中提到歐洲離岸風電詐騙集團對躉購費率的真正企圖:
「不過歐洲離岸風電詐騙集團不會甘心於只降低躉購費率計算公式的分母,而是更貪心,在降低分母的同時,也要提高躉購費率計算公式的分子。
所以君不見,一直在靠北邊走的歐洲離岸風電詐騙集團,想盡辦法,比如用國產化、在地化、違反信賴保護原則等等的不是理由的理由,要把每kw的投資成本(NTD/kw)大幅提高,甚至藉由媒體放話台灣離岸風電的NTD/kw是歐洲的兩倍。這也唬弄的太過分」
這篇新聞報導果然證明筆者的說法。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3543552
(武仁之) 7家離岸風電業者,全部取得資格,可以在12/31前,簽訂今年(2018)的離岸風電躉購費率的前高10年後10年低(7.1177/3.5685)跟20年固定(5.8498)。
剛剛的即時新聞,「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該部於12月21日召開第19次海岸管理審議會,審查彰化地區離岸風力發電計畫,審議通過「大彰化西南」、「大彰化東南」、「海龍二號」、「海龍三號」、「彰化彰芳」、「彰化西島」、「中能」等7案,考量其位於海岸地區特定區位僅占所有風場計畫範圍約8%,經海審會專業縝密之審議後,認定符合海岸管理法規定之許可條件,對於海岸生態環境、航行安全相對影響較小,並承諾將針對所利用之海岸段,善盡企業應盡之海岸管理責任,同時兼顧落實政府推動再生能源之目標」
經濟部調降2019年的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根本是圍魏救趙的的兩手策略,掩護業者簽訂今年的躉購費率。
(劉時榮) 是的,經濟部要前瞻,不能走回頭路,起碼要看看今年國際離岸風電的價格,這些開發商,能否把去年今年全世界所有標案的價格都列出來?
我們再生能源費率的審定委員是哪些人?為何都查不到?
我想看看是誰在把關,沒查到,查到陳立誠在一篇文章中寫著:"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其實是由能源局邀集相關各部會,學者專家及團體組成委員會決定。
7/18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審定會第1次會議記錄中,要求全體參與成員遵守保密協定就透著蹊蹺。政府不是說行政要公平、公正、公開?對影響全民權益近2兆元的離岸風電費率訂定為何要祭出「保密協定」?
更奇怪的是7/18的大會及8/3,8/13的兩次「風力發電分組」會議紀錄都未如往常附上「簽到單」。政府不是說審定會委員名單公開,為何連簽到單都不肯公開,有什麼見不得人之處,到底在擔心什麼?"
「若以經濟部日前預告2019年每度5.1元費率購電,至少可為人民省下2,000多億元;若再隔些時日開發,以競標價2.5元計算,更可省下9,000多億元。
核電解禁,使執政黨不必急促推動綠電,政府有更大議價籌碼,令人不解的是,政府非但沒有好好跟外商議價,反而展現難得一見的行政高效率。
監察院也才對離岸風電多花費9,100億元糾正經濟部,經濟部能源政策檢討也未出爐,且內閣即將總辭,離岸風電開發商卻即將以如此快速度拿下每度5.8元躉購費率,難免令人質疑。」
(劉時榮) 11月28日會議記錄附件,雖說明為何成本會高,但也說明等二年,成本會低很多:(二)開發經驗之學習效果尚未累積,無法即時享有成本快速下降成果 我國離岸風電開發商及其相關產業的投資決策點將在近1~2年內發生,至2025年間將配合基礎 建設快速布建,除設備購置(例如風機單機容量提升)所獲致技術進步所帶來效率提升的成本下 降外,海事工程(裝配及安裝)及運維尚待時間累積經驗產生學習效果,故無法完全享有如國外 預測之成本快速下降的成果。 (三)開發之產業規模經濟效益目前尚未產生 1.我國離岸風電風場開發之規模經濟及產業鏈完整性等相較歐洲國家尚未完備,現階段尚無法 產生因開發規模所帶動之成本下降效益。 2.故應綜合考量在缺乏上述學習效果及規模經濟效益之成本差距,合理反應我國風場開發初期 實質應負擔之學習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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