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皓揚★★★"虐待動物” 不嚴重!!??
【連環“虐殺兒童”案】給日本人慘痛教訓(必看)不看後悔:

最近日本有一名叫金子明日香的少女冷血“活活燒死貓咪” 把過程拍下影片放到網站上(貓咪在影片中露出極為痛苦神情 發出淒厲可怕慘叫聲 死前痛苦掙扎悲鳴慘叫)
不少日本民眾皆指事件可怕 讓人恐懼不寒而慄 紛紛促請警方拘捕她 甚至要求處以“死刑”
警方把剛從精神病院出院的金子明日香拘捕

日本警方警告:
★★【“虐待動物”的兇手很有機會在日後作出“更大型的殺人案” 所以“不能輕視”】

日本警方舉出【1997年日本神戶“連環虐殺兒童案”】震驚社會轟動一時的例子
當時自稱【"酒鬼薔薇聖斗"】的【“14歲少年”】
【“連環殺害“多名“小學生“ 並“破壞屍體”及“送挑戰書” 挑釁警方】
(此事件 1名11歲男童和10歲女童遭其血腥殘忍虐殺慘死 另外3名小學生遭其傷成重傷 )

★【【兇手從“小學”開始 便曾“多次虐待動物” 甚至在犯案期間 有“增加虐待動物的頻率”】】

對冷血殘暴"變態"兇手來說 “對方是動物是人都沒差別”
兇手自白自己陳述: 
看到"生命"痛苦死亡而感到快樂............
→完全是變態殺人魔才有的思考模式了
動物和兒童是最容易下手的對象 因為他們毫無抵抗能力★【 “資料來源: 維基百科:酒鬼薔薇聖斗事件”】

此案件震驚衝擊日本社會轟動一時 促使日本在“2000年”修定【動物愛護法】【“加重刑罰”】並把“犯罪刑罰年齡”降至【“14歲”】
(兇手從小對毫無反抗能力“弱小”的毛孩子下毒手虐殺 將來就有極大可能會對“弱小”兒童以同樣手法將其虐殺致死 不能輕視)

會虐待動物的人 就證明他本身是很“冷血殘暴”的人了(暴力型人格) 將來會虐待人 也是遲早的事

★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甚至是虐殺殺掉對方 還能以此為樂 真的是變態的可怕

【★★★統計上 暴力犯 家暴犯 強暴犯 吸毒犯 縱火犯 殺人犯 有"虐待動物的前科" 】

★★★美國FBI在“2016”年 
今年已將"虐殺動物"嫌犯列為重大案件追蹤對象 
★原因是【“虐待動物” 有 “反社會人格、有暴力攻擊、有隨機殺人的可能”】

★【德國 美國 日本 判虐待動物犯 很重】

有BTK殺手之稱的丹尼斯.雷德(Dennis Lynn Rader)最少謀殺了10人;
美國「綠河殺手」里德蓋(Gary Leon Ridgway)曾虐殺48名女性;
理查庫可林斯(Richard Kuklinski)
在"13歲"時 已經開始殺人 
他們都是從【"虐待動物開始"】!!!

而台灣國內的例子則有:
陳進興(白曉燕殺人勒贖和性侵多名女性)
鄭捷(捷運隨機殺人 4人死亡 24人受傷)
龔重安(隨機殺人 1名小學女童死亡)
泯滅人性 將女兒丟進麵鍋裡煮的黃凌奇 
也都是“從虐待動物開始的”

★★★【 百分之九十五的 “連續殺人魔” 共有的3個特徵:「包括 尿床、縱火 以及 “虐待動物” 」】
★★★【著名“犯罪心理學家“ “麥克唐納”】(John MarshallMacdonald)
提出的「麥唐納三要素」
指【“連環殺手犯“】通常具有3種行為:【持續尿床、縱火和“虐待動物”】

犯罪心理學家 說到:當這些連續變態虐殺動物的罪犯無法從虐殺動物上獲得到足夠的滿足感的時候,就會把對象轉移到人類身上 來尋求更大的滿足感
那些瘋狂連續殺手在開始殺人之前, 都是以殺貓殺狗當做開端的
等到殺貓殺狗殺到沒感覺了
就會開始改殺人了
享受對方的痛苦和死亡 內心已經嚴重扭曲瘋狂可怕的變態

【精神科醫生 楊聰才 說道:
會虐待動物的這類人 "良心中樞 同理中樞 功能比較弱" 這類的人真的要很小心 因為他"缺乏對生命的尊重" 生命對他來說就只是東西甚至是玩具 缺乏對別人的同理心 是潛在家庭暴力 性侵害 無差別傷人殺人的潛在加害者】

我相信 會善待小動物的人 他的心 不會壞到哪裡去
但相反地 會殘忍暴力虐殺小動物的人 總有一天 他會把這種“暴力行為模式” 套用在比他弱小的人類身上 比如說像小孩 婦女 老人 力氣小的男生 身上 因為這群虐貓狗犯 不斷 重複 加強 其“暴力行為模式“ 它會變成一種很難被改變 “暴力” 【"內化"的行為模式了】

【對待毫無關係 毫無仇恨 毫無反抗能力的 可愛貓狗都能這樣 變態冷血 “殘忍虐殺”了 
如果是對有仇恨的人類 想必是毫不猶豫就會下手 
只是"時機"的問題吧

"今天他虐殺的是貓狗 
下次他虐殺下手的對像就會是"人類" 
這個門檻要跨出去 
對"心狠" 的他們來說
並"不難" ... 】

會虐殺小動物的 基本上心理都很冷血變態 心很“狠” 狡猾卑鄙 累犯 慣犯 一犯再犯 
“只會對弱小無助弱勢的毛小孩下毒手下重手 算什麼東西啊” 殘忍無人性 卑鄙可惡透了
虐待動物的人是垃圾

那種“狠勁“ 殺紅了眼 真的是讓人害怕不寒而慄 
手上沾滿可憐毛孩子痛苦的鮮血(殘暴) 
以後要沾上人類的鮮血 應該也不難吧 
反正對他們來說 殺害一條生命 根本不算什麼

身為貓奴的我 “無法忍受”他這樣傷害貓咪 也嚥不下這口氣
憑什麼兇手可以罰錢了事逍遙法外 背地又繼續傷害這群無辜可愛的小生命 
淪為暴力犯的出氣筒犧牲品

再多的謊言藉口的“脫罪之詞” 都無法掩蓋兇手冷血殘暴的事實
任何原因 都不是你 虐待動物的理由藉口
(貓奴們 眼淚 憤怒 貓奴們要“團結起來“ )

★【虐待動物 "零容忍" 】
大橘子案【"不和解"】
【"重判"】虐貓狗犯 給其他的可惡變態虐殺貓狗犯們【"警剃"】

這群變態恐怖的虐殺貓狗犯 將來有極大可能 演變成 
"虐殺兒童"小燈泡事件 
鄭捷捷運"無差別隨機殺人"事件

這群無辜可愛的小生命毛小孩是 這群可怕變態可惡的虐殺犯 一開始可憐的犧牲品

有別於“台灣”法律總是【“輕判” “罰錢了事“】虐待動物的罪犯 “忽視”不以為意 【事後也“缺乏追蹤和管理”】

【為什麼台灣的法律要“縱容”這些心裡變態冷血殘暴又可怕的人啊!!!??】

日本的確從"恐怖案件"中學到“教訓” 已經開始【“正視”虐待動物事件】
而台灣呢????
請別再視而不見了好嗎!! 趕快開始“正視”虐待動物事件 
【“防微杜漸”】
算一算 台灣在“動物保護法”的法律觀念 已經整整落後日本"16年"了 
是到了該改變 進步 革新的時候了吧!!!

【希望更多人愛護動物 
瞭解“虐待動物的嚴重性” 
譴責虐待動物的人 
而不是法律輕易放過他們 
讓他們一犯再犯】

拜託請大家幫忙複製發文轉貼 FB點擊【【“分享”】】 
【“分享“出去】給你身邊的人 讓“更多人”知道虐待動物的"嚴重性" 並"嚴肅認真看待"
【促使台灣趕快修改 動物保護法 修法 提高刑責】

【促請政府成立"動物警察" 
成立“動物警察” 若因為預算問題而暫時無法成形
把“動保案件”納入 員警的“KPI和績效時數” 如此一來 員警處理動保案件的意願會提高很多
警校 要將 “動保”的專業訓練教學 納入 學校課程
在職員警 要去“進修” 動保的專業理論觀念 才能真正瞭解】
【“保護動物毛小孩和兒童和自己“】

目前動物保護法
有對於動物或是經濟動物一詞的定義說明
有規定哪些行為是會受到約束的
google一下“動保法”
請別再用不分種科的推理法
每次都有人說到雞豬牛魚蟑螂昆蟲 連花草植物都出來了............

【公民記者】北一一儉 我想保護你-動物保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sNG5yqSitU

他們亦可能沒有同理心,可能純粹因無聊而虐待動物作為娛樂,或將曾被虐待過的怨恨投射於無力反抗的動物,以平復情緒。 
因為動物的痛苦能令他們得到平靜或快感,所以他們會以各式各樣的手法去虐殺動物,繼而做出其他滿足自身的行為,如縱火、傷人、強姦,最終甚至犯下殺人重罪! 

他這種暴力行為 那天喝酒或是情緒失控 跟女友吵架分手 會不會用掐貓手法 活活掐死女友呢… 變成另一起可怕社會案件 如果女友不知道他的過去 不知道他有虐貓殺貓的變態興趣 傻傻跟他交往 最後被他殺掉 死得不明不白

★【從"2016"年開始】【美國已把“虐待動物“ 列為“重罪”】
美國【FBI】已把【”虐待動物”】【列為如同謀殺跟強暴罪一樣 頂級“重罪”】
【開始將動物虐待建立數據庫】資料分成【動物疏於照顧、虐待、鬥狗 跟對動物性侵】
【FBI“充分相信”】【如果有人會"虐待貓狗" 那距離 "對人類施暴" 應該也不遠了】
因為他們“已經“看過 每年超多 這樣的案例了 【會“虐待動物”的 接著就會“虐待人”的案例】
希望數據庫的建立 可以【導向“更嚴格的法律“】
【FBI相信】【“虐待動物”】跟【"謀殺、強暴、幫派暴力、虐待小孩"】等 有【“相當關連”】
FBI 想以後 檢察官【“求處重刑”】便可以【引用數據 求處“更大的刑責”】以
【有效預防“虐待動物”之罪犯 將來有更大機會 發生在 對待 “人類身上”】
英文版本報導 google請搜尋【"FBI to begin tracking animal cruelty cases in Ohio”】
中文版本報導 google請搜尋【"虐待動物 FBI列為頂級重罪”】

【"嚴懲重判不輕饒"】那些心裡變態冷血心狠的虐貓狗犯
【修改動保法 提高刑罰 提高罰金 強制服刑 不得易科罰金緩刑了事 才有【"嚇止"】作用 不然光罰錢誰會怕啊? 照犯不誤 
【亂世用重典 這就是人性】

★【而且正常一般人根本不會去做殺害貓狗的事啊 "提高刑罰 是針對那些卑鄙狡猾心裡變態冷血的兇手"
Why not 不提高刑罰罰金 強制服刑 不得易科罰金緩刑 一舉數得啊!!??】

讓可憐的毛小孩痛苦掙扎慘死 真的是 心裡冷血變態有病 判虐貓狗犯重罪 
血淋淋 觸目驚心恐怖 慘不忍賭 血跡斑斑 真是卑鄙可惡 心裡變態 
“故意”去傷害毛小孩 “有心蓄意”殺害 這點最可惡 無法讓人原諒
【“他們要付出代價"】【不能讓兇手 逍遙法外 背地裡還繼續殺害 無辜無助毛孩子們】

【“不能 輕判” 虐殺犯兇手】難道還要讓其他的貓咪狗狗 毛小孩們繼續淪為變態虐殺犯 
暴力的出氣筒犧牲品嗎?? 要等以後他虐殺人類的時候 才來悔恨嗎??
【坐牢 付出他該付的代價】

會虐殺動物的 基本上【離"虐殺人類"的腳步 應該也不遠了 
因為兇手根本就不把
對方“生命”當一回事 
不管對方是動物也好 人也好 都一樣】

【毛小孩是可愛的 家人 朋友 小孩 
是“家裡的一份子“ ”家庭成員”】
【”不離不棄” 】

浪浪要獨自在外面險惡的環境 連要生存下來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每天都在跟生死決鬥今天不努力找食物 明天或許就餓死凍死了...
浪浪是人類自私棄養的產物 平均浪浪的生命只有短短2~3年 
為什麼要這麼殘忍地對待浪浪他們........

★身為一般民眾 只期望司法判決 能給枉死可憐浪浪大橘子和斑斑 一個公道

黃士甄表示【不止拖延遲遲未開庭】她竟然還從原告王嫻如老師那兒 聽到【“檢方“有意讓案件 朝“和解”去辦】
(也就是只想草草了事 “輕鬆”解決)

黃泰山表示【“台灣的司法單位“在審理“虐殺動物”案件時 往往對發生在“動物”身上的"殘忍可惡犯行"不以為意 甚至是"漠視"】
→ 真的很糟糕
他自己2年前在立法院開會 提出動物保護法中虐殺動物的刑責應比照★【“德國”】 提高到【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時 
被【“司法機關代表” ”極力反對” 其甚至認為應該把"一年以下的刑責都刪除"】

(真的是謝謝司法機關代表當初的“積極” "極力反對" "阻礙司法進步" 當初要是你沒這麼“積極”刻意阻止阻撓的話 現在的動物保護法早就有所改革進步了 那些幾位跟你同流合污的司法人員 背後耍什麼手段來極力阻止法律的改革 
根本就是【共犯】司法界裡的老鼠屎)

【你們內心的OS是怕“增加自己的工作量”吧 
是要有多懶啊!!多罔顧生命啊!!!】

【可見這些法官、檢察官對人類以外的生命 有多麼不重視】只想“輕鬆”便宜行事
(是要有多懶啊!最好什麼案子都往“行政程序”走 只走書面程序 只要罰錢了事 連開庭都不用了 圖的就是【輕鬆】二字 懶到爆)
只因大橘子是一隻動物流浪貓
正義就不得以伸張
"和解"然後就能草草了結 便宜輕鬆行事(真的很惡劣)(大小眼)(懶到爆了)

【虐殺動物“零容忍“】
大橘子案 盡速開庭“不和解“
司法單位 應學習“正視動物生命” 
【瞭解“虐待動物的嚴重性“ 因為很多會虐待人的“變態“ 都是“先從虐待動物開始”的 再來是“人”】

★【司法人員只想便宜輕鬆行事的態度】 懶 只想走最輕鬆的行政書面程序 也就是罰錢就能了事 連開庭都不用了 真的是懶到爆了

★★【現在很多人命案件都亂判 判太輕了 導致動物的命好像就不應該判很重 的畸形可笑比例原則】
這不是本末倒置了嗎 
源頭不就是你們這些只會考試的考試機器 只會領人民薪水卻不會替人民辦事的法官 檢察官最可惡嗎 
感覺小學生都判的比你們好吧 跟會不會考試沒什麼直接關係 
我想古代的包青天也不是一位只會考試就代表一切 
司法單位應該去上生命教育課程 
不要只會考試考高分 那真的不代表什麼

還有請你們不要知法玩法 只把知識用在怎麼減輕自己的工作量好嗎 是要多懶啊!!!)

★★連死刑也不敢判 動不動就是有教化可能啦
(推給“台大” 幫忙背書 請台大評估有無教化可能 我看到“台大”只覺得... 法官自己沒什麼判斷能力) 
不然就是交保啦 罰一點錢就能了事 
★ ★【"輕判"】的一堆

當然這對一些不會判只會考試的法官來說 最輕鬆啦 因為不會有心裡上的壓力 不會背負一條性命 
畢竟要判一個人死刑 多多少少 心裡會有些壓力負擔 
“心裡素質必須要很強大“ 也要有“抗壓性” 
★【我真的覺得只會司法考試考高分的人 跟他“會不會判決”是兩回事 根本就是兩碼子事】

請問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恐龍法官“ 可以檢討自己嗎 判決結果讓人笑掉大牙 什麼都是"交保"(“不痛不癢“) 
好像"錢"就能解決一切 
“離譜“的判決 導致人民的不滿跟憤怒 失望 
只會考試考高分的人 不代表他多有“智慧” 多有正義感

那些只想混著鐵飯碗的司法人員 
你們領人民那麼高的薪水 
卻把大橘子案 都是希望朝"和解"去辦

為什麼那麼辛苦地準備考試 永遠有念不完的書 為的是什麼 不就是公務員的鐵飯碗 長期飯票嗎 他考上了 有沒有想替人民服務的精神 
看他“個人心態”囉… 有的真的很認真盡責有責任感 有的就只想打混 敷衍了事 能多懶就有多懶 
還有另一個最嚴重的問題 就是 他根本不會判 就只是很會考試背法條 很會作答解題的考試機器而已
大家碰到誰 是“運氣“ 問題了

【一開始檢方“極力”勸 原告王嫻如老師往“和解”去辦】
是想草草了事 不是嗎 草菅人命嘛

那其他的案子呢??
是否也是想朝 “省事輕鬆” 最不麻煩

【"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啊!"
是要多懶啊!! 多不重視生命啊!! 】
【國軍虐殺小白狗的冷血變態兇手 也是交保 罰錢了事 爛透了】

★★如果當初沒有開庭 陳皓揚 只是罰錢了事(不痛不癢) 相信他一定會不知道他自己犯的罪有多重 不知道自己有多"變態" 現在一定還大搖大擺 暗地繼續虐貓(當初極力勸和解 懶得開庭的檢方 根本也是共犯)

"知法玩法"的人最可惡 真的很抱歉 耽誤你們這些司法人員寶貴的下班時間 領這麼高的薪水 沒時間花怎麼行呢!

★★★【長時間下來 人民對這群“恐龍法官“的容忍 
“檢察官想要輕鬆便宜行事“的心態 才真的是夠了】
真正踐踏司法的人 到底是誰啊!!

如果 法官的判決結果 不會讓人匪夷所思笑掉大牙的話 
把一堆"只會考試的考試機器"的恐龍法官都
【“重新審核“ 適不適用】的話 相信人民的憤怒跟不滿 會減少非常多吧

無良檢察官 可以“檢舉“他們
★★★【“司法改革基金會”有教 舉發的方法】
我說真的 不然"劣幣驅逐良幣" 台灣無良的檢察官好像真的蠻多的 只顧領人民薪水 卻不為人民做事

臺灣是一個過於“縱容”壞人的國家
菲律賓最近新上任的總理就很不錯 殺了1600多名的毒梟 並且退出聯合國!
新加坡的“鞭刑” 讓所有做壞事的人出了名,所以治安良好!
臺灣呢?到底想學誰?總是學得四不像.....
根本就是【壞人的天堂,好人的地獄】

★★★★★★【“立委的立法怠惰”】
【“立委的立法怠惰”】
【“立委的立法怠惰”】
【“立委的立法怠惰”】
立委 真的 很會 “拖”
讓動保法修法速度 有進展 但【進展龜速 】對動保改革來說 耗時疲憊 真的是很大的阻力

★★★身為一般民眾 真的很希望動保法 【趕快修法成功】 而不是像現在 法案還靜靜躺在立委的抽屜裡 
立委真的很讓人無言感冒....
請問一般民眾要怎麼督促立委趕快立法啊?跟立委不熟耶 他會甩我們嗎?......
真的不希望再看到可怕恐怖的變態 故意去傷害虐待無辜流浪貓狗 再犯就繳很重的罰金加坐牢

直到動保法連署修法 進入立法院後才明瞭
★★★★★其實真正的原因是卡在【“立委”】身上
因為所有的法案都是要通過立委程序委員的關鍵
嚴格來說有兩項惡習
一 【利益】
二 【杯葛】
★★★【台灣的民主被“立法委員”綁架】
由兩百多人立委 控制了台灣
這就是主因。

★★★【政府和立委都需要 人民來“監督“ “督促” 】
但為了毛孩子的安全和幸福 還是要堅持下去 才有希望 拜託請記者媒體朋友們 幫忙追事實追真相 
★★★【督促立委趕快修法動保法 
拜託 立委們 別再拖了 別再懶了 別再混了 別再只顧自己的利益 而把人民最基本的訴求擺在一邊了 請做好你們自己的分內工作 趕快立法好嗎 要多會拖啊!!】

我養的3隻貓 都是從貓咪中途領養 他們的媽媽本來也在外面流浪 
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 感情就像家人一樣了 
我覺得或許★【“毛家人”】的概念 只有養過貓狗 對動物有愛的人 最能感同身受吧

請大家多重視【流浪動物的生存權益】
因為他們已經是最最弱勢的族群 請不要惡意攻擊殺害他們好嗎…
因為他們也會痛 他們也是一條生命
You don't have any right to hurt them, even they are street cats and street dogs.
請不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那真的很變態也很可惡

一位很愛“溫州街大橘子”的小女孩說:『希望大家可以愛護每一個生命 ★每一個生命都是有用的』

★★★小女孩對大橘子 內心對話的影片網址 看完你就能明瞭了:
(影片真的非常短 影片長度才短短1分鐘 拜託請大家點進去看看 看完你就能完全明瞭了)
看完以下這支影片 就能足以說明一切了 請一定要看:
【★★★ https://youtu.be/5QFsTMjBVxU 】

★★★ 貓 狗 真的是【“毛家人”】拜託請觀看以下視頻 ("必看") 不看後悔 看完就能明瞭(看完 只想抱緊處理 so sweet): :)
(CAT LIKES HUGS)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yH-oOE_8mA

台大澳門僑生 陳皓揚 虐殺台北溫州街親人溫馴愛撒嬌得人疼愛流浪貓大橘子 又再次犯案 文山區擄走乖巧愛討摸摸愛呼嚕呼嚕店貓斑斑 虐殺致死棄至新店溪 引發民眾憤怒

"追加起訴"大橘子和斑斑案一併審理 
下次審判日期為:
★★★【“ 10/13 下午2點半 於台北地院 續審 ” 】

(抱歉 以上情緒性的字眼是對司法界裡的老鼠屎 害群之馬 還有立法怠惰的立委 並不是指所有的司法人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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