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香港說服陳同佳來台自首,已經是把兩岸政治神經敏感度降到最低的一個做法,港府在兩岸政治角力中為潘曉穎父母所做的一個解決方案,但問題是蔡政府的選舉操作還得到明年一月,讓陳同佳投案,就會讓香港反送中的訴求失去一部分的立基點(還不是全部),蔡政府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就打算繼續犧牲潘曉穎的司法正義。

港府不可能接受跨境執法 -- 事實上,任何國家都一樣。
如果港府接受台灣當局一紙公文就讓台灣檢警去香港抓走一個有前科的自由人,
那港府未來如何拒絕中共當局一紙公文讓公安武警去香港抓一個有前科的自由人?

換一個角度,

香港是不是也可以派員到台灣執法呢?小英是不是都配合?

如果台灣警察可以跨境執法,趕快叫她跨境派台灣警察到英國去抓林克穎~ 

香港不反對陳同佳在台灣受審,但禁止外國人在香港執法。
放在世界上任何一國都一樣,禁止外國人在本國執法。你能否接受有人在街頭上對你喊:"站住,不要動,我們是柬埔寨警察!"
如果把柬埔寨換成中国?

所以,民進黨政府推說要派人到香港拘捕陳同佳,明顯是想製造事端,骨子裡就不想收陳同佳。

香港連他盜刷女友的卡,不以竊盜而以 洗錢法辦理了,表示香港是想重辦他,
但可惜無殺人罪證,只有盜領罪證。
現在他這部分的刑期服滿,釋放出來之後,就是一個"有前科的自由人",而台灣明明有他的罪證,卻一再推託,根本無心伸張正義

提出要正式司法互助管道的是綠營
提出司法互助會被矮化的也是綠營

話都給他們說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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