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國民政府才剛接收台灣沒多久,哪來的欺壓多年?真正欺壓台灣人的是日本人,我阿嬤家的鐵製大門給日本人拆了、阿公阿嬤家家裡的鍋碗瓢盆給日本人徵收了,更別說強徵糧食、軍伕的事情。我阿公要不是得了肺病,搞不好已經在南洋變成炮灰。
我阿公(外公)就有說過那時候的事情,我跟我媽都聽過。當時他和我阿嬤在屏東,先是藏了一個外省人在家裡榻榻米底下,後來情況越來越糟越來越亂,家裡藏不了幾個人,只好設法把這些外省人運到有駐軍的屏東機場。當時國民政府才剛來,根本沒有見到甚麼國軍像土匪的行徑,再怎樣也沒日本人「威風」 ,倒是當時共產黨的匪諜很會散佈謠言,讓人們人心惶惶。
為什麼台灣人就不敢要求最該道歉的日本政府道歉?
http://www.facebook.com/towakeup/posts/1199989033491630
負罪與復仇-談228事件
日本電影大師黑澤明有導演一部經典名片-《羅生門》,這部電影的劇情是「有個土匪見到一位武士帶著妻子外出,土匪用騙術將武士綑綁,並強姦武士的妻子。之後土匪被逮捕,他在法庭中講自己雖然見色起意強姦武士妻,但是在武士妻的要求下,與武士進行公平決鬥並戰勝武士。
武士妻則說自己在被土匪強姦屈辱後,沒得到丈夫的體諒還被冷眼鄙夷看待,她本想自殺卻傷心昏厥。醒來後武士就已經死了。
而死去的武士藉靈媒之口講出不同的情形:土匪強姦武士妻後,勸說武士妻隨自己離去,武士妻還反過頭要求強盜殺死武士,這讓武士極度憎恨妻子。而武士妻羞愧的逃走,強盜反而將武士鬆綁放他走,武士則帶著對妻子的詛咒自殺。
路過此地而且去報案的樵夫看到的情況與前述三人也有異同,樵夫看到強盜勸武士妻隨自己離開,而武士妻則要強盜將武士鬆綁,她要兩人進行公平決鬥,自己會隨著勝者離開。武士被鬆綁後卻表示不願為失貞的女人冒生命危險,武士妻也看出自己丈夫的怯懦,並以言語責備丈夫的無能。最終強盜與武士還是進行的搏鬥,但是兩人的搏鬥都很笨拙,顫抖的手握不穩兵刃,一方進攻時,另一方就逃跑,但是進攻方跑沒兩步就摔倒,另一人要藉機反攻,對方也嚇得轉身逃跑,這鬧劇般的決鬥,最終以強盜的僥悻或勝告終。強盜在勸武士妻隨自己離開時,武士妻卻反悔逃跑。
這電影的主旨是:「每個人以自己的主觀立場去看同一件事情,由於各自有不同價值觀的取捨與過濾,就會講出南轅北轍的陳述。」。《羅生門》這電影片名也成為「真相撲朔迷離、眾人各說各話」的代名詞。不能盡信任何一方的話,必須要綜合多方看法,並把過度美化己方、過度醜化對方的形容詞剝除掉,才有可能接觸到事實的原貌。
「二二八事件」,在過去的台灣,是個敏感的詞彙,不論是主政的國民黨政府還是台灣民眾,都是不敢也不願多說,這種官方不願講,民間不敢提的集體沉默在民國88年(西元1999年)政府廢止《出版法》後,完全得到解禁。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一套的228論述,也就像電影《羅生門》那樣,不同的人講出不同的「真相」,也都遮掩部份實情,使得228的全貌仍很混亂。
目前228事件起因的主流說法,是民國36年2月27日在台北市延平北路與南京西路交口的天馬茶房,專賣局緝私員去取締販賣私菸,過程中緝私員粗暴沒收菸攤林江邁的商品,林江邁苦苦哀求不要沒收,遭到緝私員以槍托毆打,圍觀民眾群情激憤攻擊緝私員,緝私員傅學通開槍自保但是打死路人陳文溪。民憤怒再次升級,引發後續各種事件。當時的報紙與唐賢龍所著《台灣事變內幕記》,都寫林江邁被打死當場,憤怒的市民要政府為「兩條人命」負責。
然而林江邁的女兒林明珠卻有完全不同的說法,她講出緝私員到場前的情況。當時林明珠陪著母親林江邁賣菸,有個穿軍裝的士兵到她攤前點起一根菸,並問「多少錢」。當時林明珠對國語還不熟練,一時沒有反應過來,沒想到,一旁的地痞混混見狀立刻在旁鼓譟、叫囂「有人呷免錢的菸!」並且大聲呼喚附近的林江邁,「阿桑,有人欺負妳女兒喔!」
一群人立刻擁上,與阿兵哥拉扯,林明珠手上的菸跟著散落一地,就在語言不通及旁人起鬨下,衝突愈演愈烈。這時阿兵哥掏槍想要嚇退圍堵他的人,一舉起槍,尖銳的槍管剛好頂到了急著衝上前找女兒的林江邁的頭頂,一注鮮血立即順著她的臉流下,圍觀者情緒更加沸騰、激動。
之後這個士兵逃去求援,才有緝私員傅學通等6人到現場要維持秩序,卻發生打死路人陳文溪的後續事件。
有無辜市民被緝私員射殺,於是六位緝私員被憲兵逮捕羈押,當晚市民包圍憲兵隊要求交出人犯。憲兵隊拒不交人,與民眾對峙。憲兵隊以國家執法單位的立場,不能放任民眾動私刑,而民眾只想要替無辜冤死的民眾快速復仇。
姑且不論官方說法(因取締私菸引發民憤)是對的,還是林明珠補充說明緝私員到場前的情況才是真相。至少有兩個事實不會變,林江邁只受輕傷並沒有死,路人陳文溪中槍死亡。
隔天(2月28日),激憤的市民沿街示威遊行,在遊行過程中,有部份民眾闖入菸酒專賣局台北分局,將局內的菸、酒、火柴,甚至汽車都加以燒毀洩憤,毆打局內員工,造成2死4傷的命案。
下午一時,群眾包圍行政長官公署,到行政長官公署,要求行政長官陳儀給個交待。群眾在欲衝入長官公署的時刻,長官公署的衛兵開槍驅散民眾,3人死亡,2人受傷,6人逮補。
這過程,各方又有截然不同的說法。
唐賢龍的《台灣事變內幕記》、林木順的《台灣二月革命》、何漢文、何聘儒、周傳枝…等人都是說「行政長官公署樓頂機關槍掃射民眾」
值得一提的,《台灣二月革命》作者雖然署名是林木順,但是林木順本人在民國20年在上海被日本警察追捕後就已經失蹤,不可能出現在民國36年的台灣。這本書的可能真正作者應該是台共成員楊克煌。
當時在行政長官公署擔任機要秘書的鄭士鎔有不同的說法:
群眾們要衝進長官公署,被持槍衛兵攔阻,突然有民眾抓住衛兵的步槍要搶奪。衛隊長上前制止,這民眾反而要搶衛隊長腰際的佩槍,衛隊長立即拔槍向民眾的腳邊開兩槍示警。這兩聲槍響讓別的衛兵以為是要開槍驅散民眾的信號,就接連開槍(單發步槍),造成5人傷亡。
問題在於,即使是當時的機關槍,每分鐘的射速也都有300發以上,以這種武器近距離對群眾掃射,不該只有5人傷亡。所以「機關槍掃射民眾」之說,有可能是當時人不懂槍械的誇大之詞,而鄭士鎔的「步槍射擊民眾」說,比較可能接近事實。
激憤的群眾轉往攻擊各地警察局、派出所、憲兵隊,並且占領廣播電台將事件全台放送,要更多台灣人響應反政府行動,228事件就從台北市擴展的全台灣。台灣行政長官看事態失控,宣佈全台戒嚴,只是暴亂沒有因戒嚴令而平息。
根據唐賢龍所著《台灣事變內幕記》,書中寫:
「二二八日早上十一點,台北新公園除了打死了十幾個外省人,毆傷二十幾個公務員外更有一個年輕少婦,牽了她一個三歲多的小孩,正想由偏僻的小道回家時,卻被幾個流氓攔住了他們對她盡情的調戲後,一刀將她的嘴巴剖開,一直割裂到耳朵邊,然後將她的衣服剝的精光,橫加毆打,打的半死半活的時候,便將她的手腳綁起來,拋到陰濕的水溝中,該婦人慘叫良久後即身死,當該小孩正在旁邊哭喊媽媽時,另一殘暴的台灣人,便用手抓住該小孩的頭用力一扭,即將該小孩之頭倒轉背後,登時氣絕。」
「在萬華附近,一小孩被民眾將雙腳綁捆起,將頭倒置地上用力猛擊,直至腦漿流出時方將其拋於路旁。」
「在台北橋附近,有兩個小學生路遇民眾,因逃跑不及即被民眾抓住,民眾一手執一學生,將他們兩個人的頭猛力互撞,等到該兩小學生撞得腦血橫流時,旁觀之民眾猶拍手叫好。」
「當天下午在台北太平町,有一開旅館之孕婦,被民眾將其衣服剝光,迫令其赤裸裸地遊街示眾,該孕婦羞憤不已堅不答允,便被一手持日本刀之台灣人從頭部一刀下去,將該孕婦及一個即將臨盆之嬰孩劈爲兩段,血流如注當場身死。」
「在台灣銀行門前,有一個小職員,當他剛從辦公室裡走出來,即被一個台灣人當頭一棒,打得他腦漿並流,隨即殞命。這時適有一對青年夫婦路過此地,被群眾圍住,吆喝喊打,嚇得他們跪在地上求饒,時有很多的台灣小學生擠進人群中,一看原來是阿山,便連忙你一腳他一腳,將他們兩人踢在地上滾成一團,這時民眾更拳腳交加,棍棒齊飛,不一會他們便被打得血肉模糊成了兩具破爛的孤獨魂」
「在新竹縣政府的桃園,被羈囚於大廟,警察局官舍與忠烈祠後山三地之外省人,內有五個女眷,被台灣一群流氓浪人強行姦污後,那五位女眷於羞憤之餘,均憤極自盡殉難」
「而該縣大溪鎮國民小學女教員林兆煦被流氓呂春松等輪姦後,衣服盡被剝去,裸體徹夜凍得要死,後來被高山族女縣參議員救護始脫險。」
而專賣局台中分局科員劉青山的慘死,在行政院二二八研究報告有血淋淋的記載:
三月二日,劉青山於專賣局台中分局前之臺階被流氓推下之後,又為群眾趨前圍毆至重傷,被送往台中醫院治療但他未死之消息傳出,民眾憤恨未平,於次夜,流氓十餘名衝入醫院,割去劉君耳、鼻後,又挖出雙眼,再予以猛擊,而罹難。
甚至救援外省人的善良台灣民眾,也會被台灣暴民攻擊。
在李展平所著《長崎原爆 台灣醫生陳新賜 王文其歷險記》書中也有講到二二八事件。
民國36年3月2日,在嘉義開業行醫的王文其醫生救治一位外省銀行經理,在簡單治療後,外省經理道謝後繼續逃亡。而王文其醫生被本省流氓視為「叛徒」而遭拘禁,暴徒們自設「法庭」要將王文其處以「死刑」。幸好嘉義中學的學長偷偷將王文其放走,才悻免於難,也才留下這228事件記憶。
甚至連曾經加入「二七部隊」與國軍對戰的陳明忠也回憶,他親眼看到本省流氓痛打外省孕婦,還踩她肚子的暴行,陳明忠用槍嚇退這本省流氓才解救這孕婦。
從2月28日開始,很多台灣暴民對外省民眾進行無差別攻擊,這類台灣暴民的惡行,坊間很多寫228事件的書都會淡化處理,就像戴國煇的《愛憎二‧二八》只寫9頁、李筱峰的《解讀二二八》只寫7頁、曾慶國的《二二八現場》只寫半頁,楊逸舟的《二二八民變》甚至完全不提。這種片面陳述造成很多有志研究二二八事件的學子們,如果只選這些立場的書來讀,他們的就只看到「政府殺人」的情況,而完全不知道「暴民殺人」的事實。
全台暴亂後,由於駐防台灣的軍隊員額很少,很多地方憲兵隊與軍火庫被暴民搶奪武器,軍人只能集中到軍事基地、要塞、機場保存戰力。而台灣警察很多都是參與中央警官學校台灣幹部班的台籍青年,他們對暴徒的攻擊,很多是放棄抵抗,有的甚至參與暴動。失去主力執法單位,社會秩序蕩然無存。
暴亂開始時,台灣仕紳階層繼續與台官公署政府對話,黃朝琴、林添灯、林忠、周延壽…等人,向陳儀要求解除戒嚴、釋放逮捕市民、軍警不得開槍、官民共組委員會…各種要求,陳儀全部接受,下令3月2日零時起解除戒嚴,同意成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簡稱「處委會」。這讓「處委會」有半官方的身份,但是也讓很多處委會成員認為,只要開出任何條件,陳儀都不會拒絕。
台灣各地的暴亂,沒有因台北市成立「處委會」而有所平息,更沒有因解除戒嚴,秩序而得到恢復。就像新竹當地憲警被攻擊,武器被奪、台中的謝雪紅帶隊占領市警局,進攻國軍據點、鹿港警局被暴民攻占,武器被奪,局長被拘禁,嘉義市長被暴民攻擊,市長孫志俊翻牆逃入憲兵隊,之後憲兵隊又被暴民攻擊,跟著憲兵逃入水上空軍基地。
至於原本就期待台灣由共產黨統治的共產黨人士(謝雪紅、楊克煌、鍾逸人…),成立「二七部隊」(以天馬茶坊衝突日期為名),要以武力顛覆公署政府,號召台灣民眾加入反政府的「革命起義」,以楊克煌的原話就是『在全國革命鬥爭形勢的鼓舞和推動下,在台灣人民對美帝國主義侵略和蔣介石賣國集團血腥統治的異常憤怒的情況下,台灣人民偉大的「二二八」事件爆發了。』
由於處委會一直要求長官公署退讓(軍警不得開槍、解除戒嚴、釋放被逮捕者),又要求陳儀不得向中央要求派兵,這種無視台灣各地暴亂的情形,這讓已經夠少的警力與兵力,不能維持秩序。這些要求使得長官公署對處委會的矛盾持續增加。而處委會則過度高估自身影響力,以為自己的和平主張可以約束台灣各地的動亂,這部份成為現在很多二二八事件研究者的盲點,他們常說「3月5日台北市都已經恢復秩序,為什麼還要派兵鎮壓?」。
姑且不論台北市當時到底是「恢復秩序」,還只是「外省人不敢出門」的恐怖和平。但是全台各地仍是失序狀態,隨便舉例:3月5日時暴民仍在攻打嘉義水上機場。3月6日謝雪紅的「二七部隊」已經聚集400多人。3月7日紅毛埤軍火庫被暴民攻下,大量武器外流。
除了台中謝雪紅有二七部隊這樣的私軍以外,台北也有李中志、郭琇琮組成的「台北學生聯隊」,人數也有500多人,一度去攻打圓山兵營試圖搶奪槍械,而遭守軍擊退。斗六出現陳纂地組成的樟湖游擊隊,在3月6日時攻占虎尾軍用機場。在高雄涂光明自組民軍,高雄中學也組成「雄中自衛隊」,從警察局、陸軍倉庫奪取武器後,多次向有憲兵駐守的高雄火車站發動攻擊。
這都顯示此時的台灣仍在失序,不論是長官公署還是處委會都沒辦法穩住台灣局勢。以處委會或是各地私軍的立場來說,當然不願見到政府派兵到台灣增援;但是長官公署的立場來說,派兵增援才可恢復社會穩定。
假設政府不派兵,情況會是如何?處委會顯然無法號令「台北學生聯隊」,而「台北學生聯隊」無法調動謝雪紅的「二七部隊」,而「二七部隊」是支持中共「反美帝、反蔣軍」的共黨革命。小小的台灣呈現類似軍閥割據狀態,這種分裂局面只要一直持續,台灣的糧食、經濟、商業都不可能恢復。
台灣如此混亂的情況,處委會代表王添灯在36年3月7日向行政長官公署提出要求,就是《三十二條處理大綱》,隔天(3月8日)的《台灣新生報》也有報導:第一條「政府在各地之武裝部隊,應自動下令暫時解除武裝,武器交由各地處理委員會及憲兵隊共同保管,以免繼續發生流血衝突事件。」這條就要求政府軍繳械解除武裝。此時台灣這麼混亂的情況,各地民軍持續攻擊國軍基地,處委會還要政府繳械,這種荒謬的要求被行政長官陳儀嚴厲拒絕,這不僅使王添灯在日後被行政長官公署視為頭號罪犯,也使得多數處委會成員與其同罪。
王添灯提出《三十二條處理大綱》被拒絕後,他似乎自知這些要求非常不合理,所以他在自己主持的《人民導報》把要求政府繳械的條文刪除,並更改順序。這讓後世研究228事件的學者被誤導,主觀認以為「要求政府繳械」的條文是政府製造,用來作為鎮壓藉口。
在政府軍還未派兵的期間,民軍持續攻擊軍事基地,大部份的軍事基地都是原地堅守,但是有一個基地指揮官主動發起反攻,奪回城市,就是高雄要塞的彭孟緝將軍。
現在坊間很多研究228事件的學者,都把彭孟緝將軍講成高雄屠夫、劊子手,似乎他不該向民軍反擊,而是要繳械放棄抵抗才是好軍人。只是以彭孟緝將軍的立場,軍人就是要守衛國家,不論是外患還是內亂。暴民在高雄市內到處殺人,還放話要火攻高雄要塞,要塞內已經躲藏數百位外省民眾避難,彭將軍是他們唯一的守護者。
這部份可以岔題談一下「雄中自衛隊」。現在很多很多研究228事件的學者對「雄中自衛隊」有正面評價,說他們「保護」很多外省人不被本省暴民攻擊。所以彭孟緝將軍攻擊高雄中學是很惡劣的暴行。先不講「雄中自衛隊」去搶奪警察局、軍營武器的事情也沒少做過。真正問題在於「資訊落差」,雄中自衛隊自認為在保護外省人,但是彭將軍在高雄要塞怎麼可能知道?他只知道高雄市內那麼多外省人被本省暴民殺害,所以當他聽聞有很多外省人被高雄中學學生控制,他最合理的判斷就是這些人被高雄中學學生「拘禁」,而且這些學生持有槍械武器。彭將軍要派軍隊殺出重圍,他要「救出」這些被雄中學生「拘禁」的外省民眾。不論雄中學生到底是「拘禁」還是「保護」外省民眾,當他們自行成為武裝力量,就已經是政府軍的敵人了。就像現在如果有拿著真槍在街上走,就別抱怨被逮捕甚至被警察射擊。
從3月3日、4日、5日,高雄市憲兵隊、軍醫院都遭圍攻等事件。3月6日,民軍代表涂光明、范滄榕、曾豐明與高雄市長黃仲圖、議長彭清靠,到高雄要塞要求守軍繳械解除武裝。在談判過程,涂光明持槍威脅彭孟緝將軍,而當場被制伏,涂光明、范滄榕、曾豐明三人隨即被逮捕。高雄市長黃仲圖、議長彭清靠得到釋放。彭孟緝將軍的想法就是他救了市長與議長,還把民軍首領一舉成擒,此時是光復高雄的好時機,在下午二時,要塞守軍出動去收復高雄。
坊間很多研究228事件的學者把彭將軍的轉守為攻稱為「高雄大屠殺」。但是以彭將軍的想法:高雄市內的警察局、憲兵隊的武器都被奪走,民軍也曾攻擊過高雄要塞,現在好不容易抓到民軍三位首領,此時不出兵更待何時?很多研究228事件的學者也把涂光明、范滄榕、曾豐明三人到高雄要塞是要「和平談判」,而被彭孟緝很不和平的逮捕。問題在於,高雄市各處警察局、憲兵隊的軍火已被奪,105軍醫院軍火庫被攻擊,涂、范、曾三人所謂的「和平談判」,更精準的說是「要高雄要塞投降」。現在很多仇恨彭孟緝將軍的學者,似乎完全站在民軍的立場,認為警察局、憲兵隊、軍醫院的軍火就該被奪,高雄要塞就該投降。所以彭將軍不該反擊,不可以反攻,彭將軍以有限兵力去收復高雄車站、高雄市政府、高雄中學,都是罪大惡極。
這種邏輯也出現在學生去搶奪圓山要塞事件,學生軍被守軍擊退,學者就說是「假戰鬥,真殺人事件」(出自陳翠蓮《重構二二八》)。嘉義水上機場被暴民圍攻,學者只強調「民眾被擊斃三百人之多(出自《台灣二月革命》)」,甚至張炎憲著作的《嘉義北回二二八》,書中把圍攻嘉義水上機場講得像一場光榮戰役。這類「民軍圍攻官兵有理,官兵反擊民軍無理」、「外省人被殺天經地義,本省人被殺驚天動地」的偏頗論述,充斥於現在很多二二八研究專書中。
在嘉義,暴民從3月1日開始就持續圍攻嘉義水上機場,暴民人數約有兩、三千人,機場內守備兵力僅數十人。3月7日紅毛埤被民軍攻下後,嘉義水上機場成為唯一沒有被暴民控制的軍事基地。嘉義水上機場被圍攻到3月11日,民軍派代表陳澄波、潘木枝、盧炳欽、柯麟、邱鴛鴦進到機場內要「和平談判」,隨即被機場內守軍逮捕,3月25日以叛亂首謀的罪名槍決。
這部份又出現完全相反的分歧說法:
同情陳澄波、潘木枝的歷史學者認為「陳澄波他們是和平代表,才不是首謀,怎麼可以抓捕使者?」
但是機場內守軍則認為:「我們被圍殺十多天,你們還要「和平談判」?你們所說的「和平」完全就是要我們「投降」。民軍就是你們帶領的,當然要以此機會『擒賊先擒王』。」
陳澄波、潘木枝到底是不是民軍首領?現階段沒有足夠的證據做連結,只是軍人沒有法律判斷力,他們只認為「來勸降的就是敵人」,這方面來看,守軍的決定不周延。但是可以確定的,陳澄波、潘木枝他們不是去勸民軍不再攻擊守軍自行解散,而是偏向民軍那邊,要守軍投降。
3月9日深夜,國軍21師抵達基隆,這部份又出現各說各話的情況。
坊間很多研究228事件的學者都說「國軍21師於1947年3月8日登陸,開始用機槍對岸上民眾掃射,死傷巨大,鮮血染紅碼頭」(台史館)
楊逸舟著作《二.二八民變》寫:「登陸的士兵對著碼頭工人與苦力,未加任何警告就突然用機槍掃射,瞬時有數十名、數百名的工人應聲倒下,悲鳴與號聲四起。市民見狀,便亂奔亂竄,慢一步的人就成為槍口的獵物。惡魔突然降臨,橫掃市街,死傷者倒在路面,到處皆是……。」
「三月八日午前,四三八團乘船開進基隆港,尚未靠岸時,即遭到岸上群衆的怒吼反坑。但該團在基隆要塞部隊的配合下,立刻架起機槍向岸上群衆亂掃,很多人被打得頭破腿斷,肝腸滿地,甚至孕婦,小孩亦不幸免。」(蔣軍鎮壓台灣人民紀實-何聘儒)
問題是,21師登陸基隆是3月9日而不是3月8日,而且是深夜,岸邊不該有碼頭工人,更不會有小孩與孕婦,所以有關於「船艦機槍向岸上掃射」的說法,最早就是出自於1961年6月,何聘儒發表的《蔣軍鎮壓台灣人民紀實》。在更早的書,《台灣事變內幕記》、《台灣二月革命》,這兩本書對公署政府與國軍都有很多批評,但是卻沒有寫「機槍向岸上掃射」,如果真有此事,這兩位作者是不可能放過的。
至於為什麼這些書都把國軍登陸日期記成3月8日下午?原因很可能是他們完全採信《台灣二月革命》這書,書中寫「八日下午三時許,閩台監察使楊亮功在憲兵第四團兩個營保衛下,抵達基隆,即下令要塞司令部及憲兵夾攻市民…見人就殺…」。楊亮功在他筆下也成為軍事指揮官與屠夫。所以全信《台灣二月革命》的學者與台史館,就會跟著一起犯錯
而「用鐵絲穿腳踝投海」這論述,最早還是出自《台灣二月革命》。只是腳踝有厚實的硬骨頭,要用鐵絲穿過的困難度很高,21師的兵力有限,還要撥出一批人手去做那麼麻煩的行動,而不集中兵力繼續往台北推進,這種軍事思維非常荒謬。
只是這種形容可以把21師說得嗜血又變態,很多研究228事件的學者採信這種說法,只是悄悄的把「腳踝」改成「手掌」,稍微提高可信度。有位礦工林木杞自稱就被「用布袋針將鐵絲從手掌穿過手背,雙腳則從脛骨穿過,再用布矇上雙眼,以步槍射擊後,任其跌入海中…林木杞落海後,雙腳的鐵絲鬆開,靠著划水的方式掙紮上岸,幸運生還,又在公墓躲藏十餘天後才下山。」
如果他講的是真的,手腳被鐵絲穿透,又浸泡到海水,上岸後沒送醫,還躲衛生條件很糟的公墓待十天,被穿透的手腳傷口不會潰爛,日後還能繼續當礦工。只能說負責穿林木杞先生腳踝的軍人很體貼不傷到他的阿基里斯腱,而他有超強的免疫力與癒合能力,才有可能讓有機會口述這種事。
行政長官公署知道21師登陸後,原本一直被處委會掣肘的陳儀就將「處委會」解散,並且把多位處委會成員列為暴動首謀,包括王添灯與他的《人民導報》,還有各處去向軍事要塞「和談」的各地處委會成員,很多就以判亂罪處決。
國軍的另一個任務就是「清鄉」,這又讓很多研究228事件的學者指為「清鄉大屠殺」。很多討論228事件的人士常引用《台灣二月革命》的說詞:「台灣人不承認是中國人,他們打死中國人太多了,上頭准許我們來殺他們,這幾天來,殺得真痛快!還得再殺,殺光了,看他們還能造反不成?」來突顯21師清鄉行動的野蠻殘暴。
事實上,「清鄉」的主要目標是兩個:懲治暴徒、追回軍火。根據當時的戰報,全台灣擊斃暴徒43人、俘擄585人、自新悔過3022人。
這樣的數據讓很多學者認為「當時一定是有意隱瞞報少不報多」。
問題是,當時的軍隊接到「平亂」的任務,是有什麼理由少報?如果像《台灣二月革命》講的那樣,士兵覺得「殺得真痛快」,完全沒理由要隱瞞殺敵數。當時的軍方更不可能預知到50年後的未來會有民進黨執政,新政黨會把平亂視為「屠殺」,沒有必要少報這種戰功。
清鄉收回的武器,數量也確實相當多:
手槍187把
步騎槍2748枝
輕機槍63枝
重機槍17枝
擲彈筒36具
迫擊砲5門
空用機關砲66門
手槍子彈264枚
步槍子彈61415枚
迫擊砲彈329枚
擲榴彈400枚
手榴彈37027枚
軍刀3378把
我們試問,如果沒有清鄉行動,這些武器還會在全台灣流竄多久?
現在很多覺醒公民對蔣中正的仇恨理由之一,就是指他為「二二八元凶」、「二二八屠夫」,動輒去毀他的銅像,甚至現在政府部門提案要「轉型」中正紀念堂,要改掉硬幣頭像。
然而,蔣中正對二二八事件的指示「陳長官。請兄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罪論處。」
有些學者一直說「蔣介石是二二八元凶」,就像李筱峰,他說「陳儀辦公室有一位舒姓職員看到蔣介石給陳儀的電報有『格殺勿論』的字句。」但是口說無憑,李筱峰拿不出這份電報公文。
管仁健說『國軍既是前來「平亂」的,為何卻連沒有「亂」的人也要「平」?』,管仁健顯然完全無視當時整個台灣的混亂情況。
陳儀深說:「(派兵)這簽名就是簽中正,這是他的電報,他明明是一個直接跟陳儀做命令指示的人,因此我們認為,蔣介石要負最大的責任。」,然而台灣已經組成那麼多民軍,這些民軍根本不理會「處委會」指揮,不派兵要怎麼維持秩序?
現在很多有關228的論述,都以上述學者的觀點為主,呈現嚴重的造假、偏視與「事後諸葛」。他們講述「國民黨殘暴」的資料主要是來自化名林木順實際楊克煌著的《台灣二月革命》、何聘儒發表的《蔣軍鎮壓台灣人民紀實》與何漢文的《台灣二二八事件見聞紀略》。
楊克煌是台共成員,他太太就是「二七部隊」領導人謝雪紅。
何聘儒在1949年中共渡江戰役時,江陰要塞叛變投敵,在1964年7月出版的「文史資料選輯」第十八輯《蔣軍鎮壓台灣人民紀實》。
何漢文在大陸淪陷前就支持中共的「和平起義」,1961年10月在《湖南文史資料》第四輯發表《台灣二二八事件見聞紀略》
這三人都是有明顯的中國共產黨立場,就是要誇大甚至變造二二八事件的情況,然而現在很多支持台獨的學者,卻完全盡信中共論述,並且把這些論述列入國史館、台史館,甚至是教科書中,我們幾乎可以說,「台灣還沒被中共統治,卻在228事件上先接受中共史觀。」
現在的民進黨對二二八事件有太多政治算計,刻意把暴民的行為視而不見,甚至美化成「偉大革命」;再把國軍克盡職責的防守基地與平息亂局,全部以「屠殺」來形容。這有意的要讓本省人繼續保持復仇心,也讓外省人一直抱持負罪感。讓本省人復仇,讓外省人負罪,成為現在很多學者對二二八研究的主要目的。
李敖先生多次談起二二八時說「二二八事件,跟我李敖一點關係也沒有,我當時12歲在北京。跟現在的台灣人也好,跟誰有關係呢?」
他說的有道理,不是每個外省人都要為228有負罪感。而二二八事件發生時,前總統馬英九在做什麼?他甚至還沒出生呢。關他什麼事?但是馬前總統一直抱持著對二二八事件的負罪感,每年都去向「二二八受害人與家屬」道歉,也每次都有激動的民眾去對馬前總統辱罵、吐口水、丟書、丟鞋,好像馬英九與他們有血海深仇的樣子。馬英九要為自己沒做的事被復仇,這有道理嗎?就像民國36年2月28日當天,菸酒專賣局台北分局兩位職員活該被暴民殺死嗎?台中劉青山就該被暴民割耳、割鼻、挖眼慘死嗎?
二二八事件,毫無疑問是歷史的悲劇,從很單純的官民小衝突,卻因長官公署處置先寬鬆後收緊,民眾態度先陳情後暴亂,都是事件越來越嚴重的原因,過程中有太多無辜的外省人與本省人被牽怒受害。現在探討二二八事件,理應是要讓本省人、外省人、政府、民眾都知道這過程中各方都有錯,都有失誤。有人欺壓外省人,也有人保護外省人,有人攻擊軍營,有人防衛基地。把這些真正的實情大量傳播,才可以化解心結,做到真正的團結。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