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有重大刑案發生時,
受害者為無辜弱小的對象時,
在法院外圍堵兇嫌,
或是在案發現場等著要揍嫌犯等,
都算時有所聞的事,
只是那些被害者多半是『人』,
所以不會有什麼人去指責,
而如今受害者是毛孩,有在風頭上,
許多莫名其妙的人就出現了。

大橘子和斑斑已離世,
雖然希望兇手受到應有的制裁,
但最重要的是,該如何避免再發生類似的事,
然而大家所期盼的是以法律的效力去嚇阻,
不是『發生都發生了,那我們坐下來討論,也許是教育出問題吧,也許是社會出問題吧,也許是…』
把話說的那麼漂亮,有什麼用?
當你在放那些空洞美好的屁話時,
他還是在濫殺,
就像為什麼不去跟IS討論,
『我覺得你們是從小被灌輸錯誤的觀念,其實你們本性都是好的…』
誰聽你在放屁!!

也的確,罵畜牲,去毆打畜牲是不對的,
那下次罵畜牲不如好了,
就不會被說在對畜牲施暴了,對嗎?

活活勒死一隻貓,
眼睜睜看著牠在手中斷氣,很容易嗎?
看到影片,為那個人渣霎那的表情所不忍,
但誰想像得到被人渣殺死的那些動物?
當哪天人渣犯罪升級,
去殘害人類甚至你們的家人時,
再來抱持憐憫之心吧~

另外,所謂的暴力,難道不是源自於,
對法律的失望嗎?

 

歡迎告知李富城、李茂生等貨色,李富城的FB甚至不敢開放留言

我不屬於任何動保團體,只是願意守護動物權益的個人。

如果我們的法律能夠保護這些不能為自己發聲的動物,可以給予虐待動物者足夠嚴厲的制裁與矯正,大家何必頂著大熱天,犧牲薪水,請假從四面八方,甚至遠從澳門趕去法院?

我們曾經連署、集結在立法院敦促趕緊修改動保法,以往我們是平和的、守秩序的,甚至向現場執勤的員警致敬,感謝他們的辛勞。

然而溫良恭讓的結果呢?

這是不平之鳴、不只是出於憤怒,更是出於對現實的失望!! 少再跟我說甚麼"打人可以、打動物不行" "人不如貓狗" 這種廢話。虐待動物本來就是廢渣,本來就是豬狗不如,更何況是藐視挑釁我們法律的連續犯!!!

如果無緣無故,會有人願意勞動自己去打那個廢渣嗎? 那個廢渣是無緣無故殺了親人、信任人類的貓咪,而且再三挑釁我國法律,在大橘子案開庭前又殺了斑斑。

試想一個無差別殺人犯無緣無故殺了你的至親,法官卻只是輕縱,甚至打算讓這個殺人犯繳點錢了事,你能不憤怒嗎?

當你的至親被殺死殺殘,這個凶手只以毀損罪判刑,說他因為"毀損"了你的兒子女兒老媽老爸,關個幾天罰點錢就沒事了,你能接受嗎?

一個連續殺人犯無故在街上殺了人,法官讓他交保,下次開庭前他又因為"壓力大",隨手又殺了幾個人,結果法官再度讓他交保,這個謀殺犯有機會繼續殺人洩壓,你能忍受嗎?

革命就是因為政府麻木不仁,百姓被逼不得已時所採取的手段!! 更何況這種虐待動物慣犯,隨時可能進階為連續變態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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