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電力危機

一、大事記1998 自由化法案生效︰公用電業開始出售其發電廠。零售電價在公用電業完成電廠出售工作前凍結,預計於2002年解凍。

1999夏 聖地牙哥氣電公司提高用戶價格上限︰由於SDG&E較預定時間提早完成電廠之出售及回收其套牢成本,成為第一個提高零售電價上限的公用電業。在一年內,由於批發電力成本暴漲,用戶的電費漲幅達三倍。

2000.5 加州出現電力危機︰由於天氣酷熱,負載直線上升,使備用容量降低至5%,Cal-ISO第一次宣佈第二級警戒。

2000.6.14 加州實施二次大戰以來最大規模之輪流限電︰當舊金山氣溫達到103℉,一連串的區域性輪流限電,影響了PG&E位於灣區的97,000用戶。由於數個電廠同時關廠維修,供電不足,Cal-ISO下令限電。為避免造成全加州的大停電,於是先宣佈輪流限電。

2000.8.2 州長譴責電力市場價格炒作行為︰在CPUC提出自由化的漏洞並警告電力成本將進一步上升後,州長Davis要求對「電力批發市場可能的價格炒作行為」進行調查。

2000.12.7 加州面臨史無前例的電力警戒︰受到供電短缺與機組閒置影響,導致Cal-ISO第一次宣布全州第三級警戒,表示備用容量已降至3%以下。雖然Cal-ISO可於第三級警戒狀態時宣佈輪流限電,但州政府緊急暫停兩個大型水幫浦之運轉,以避免輪流限電。

2000.12.13 能源部長介入,避免停電︰由於加州缺電嚴重,美國能源部長發布緊急命令,要求州外的電力供應者以「合理的價格」出售電力至加州。但因為怕加州公用電業無法付款,州外發電業者拒絕售電。

2000.12.15 FERC駁回加州批發電價限制申請︰FERC發布命令鼓勵公用電業與發電業者簽訂長期契約,以避免支付加州電力交易所中昂貴的批發電價。命令中批准了US$150/MWh的彈性價格上限,但只要能證明有正當理由,容許公用電業收取更高的電價。此舉遭到加州消費者團體與州長的批評,州長要求FERC執行批發電力價格限制。此時加州之批發電價已高達US$1400/MWh,而前一年的平均電價僅為US$45/MWh。

2000.12.26 SCE控告FERC︰SCE(南加州愛迪生綜合電力公司)控告FERC未盡責確保批發電力市場價格之合理。

2001.1.2加州州長亦加入SCE之訴訟行列。FERC的律師則聲稱FERC不應對公用電業「持續依賴有缺限的購電方式」負責。

2001.1.4 加州電業管制機關核准緊急費率調漲︰CPUC無異議通過暫時性緊急價格調漲,SCE及PG&E用戶電價漲幅為7%~15%。此二公司向CPUC抗議,若無法將高漲的批發電價轉嫁給受價格上限保護之用戶,公司將會面臨破產。

2001.1.6 公用電業邁向破產邊緣︰SCE宣佈無法償還5億9千6百萬美元的欠款。PG&E亦面臨無法償債的窘境,兩家公司的信用評等都降至垃圾等級(low junk status)。

2001.1.17-18加州實施輪流限電︰ Cal-ISO公布輪流限電兩日,加州北部及中部有數十萬用戶受影響。州長簽署緊急命令,要求水資源部(Department of Water Resources, DWR)購電,以解決SCE及PG&E困境及避免停電。1月19日州長緊急指示DWR花費4億美元為SCE及PF&E購電,但4億元只夠支撐數日。

2001.2.1 加州通過立法,為電力支出100億︰加州州議會通過100億美元的購電計畫,以避免更進一步限電及拯救SCE及PG&E。此計劃中,加州同意與發電業者以低於市場之價格簽訂長約。據估計,加州每天已花費4~5千萬美元至現貨市場購電。

2001.2.6 布希核准終止緊急命令︰布希總統宣佈終止聯邦緊急命令,不再要求批發售電者售電至加州。在命令終止前數小時,US District Judge發布暫時性限制命令,強迫主要電力批發售電公司Reliant Energy繼續售電給加州。其餘兩家,AES Pacific及Dynegy Power宣佈將持續售電至加州。

2001.2.16 州長提議購買輸電線︰為避免公用電業破產,加州州長提出購買其輸電線路的計畫。2月23日州長宣佈他與SCE已達成「原則性協議」,以27億購買其輸電線,SCE同意在未來10年出售之便宜電力。但州長未與PG&E及SDG&E達成協議。此提議後來衍生出是否要收購整個SCE之討論。

2001.3.2 Cal-ISO向FERC要求退款︰Cal-ISO宣稱發電業者於2000年售電超額收費62億美元,要求FERC進行調查。

2001.3.9 FERC命令退款︰FERC發布命令給13家發電公司退款6千9百萬美元給加州公用電業或提出價格超過理論尖峰電價上限US$273/MWh的合理說明。命令中指出大部分可疑的交易是由Dynegy, Duke Energy及Reliant Energy三家批發售電公司出售。

2001.3.16 FERC再度命令退款︰FERC指出自2001年2月以來,有11,000項交易超過US$430/MWh,因此命令6家公司(Reliant Energy,Dynegy,Duke Energy,Williams Energy Services,Mirant及Portland Gerneral Electirc)退款5千5百萬美元給加州公用電業,或提出高價之合理說明。

2001.3.16 布希反對價格上限︰能源部長重申布希總統反對電力批發市場設立價格上限的立場。

2001.3.19~20 加州首度實施全州輪流限電︰由於超過半數之替代能源發電廠意外關閉,Cal-ISO首次公布全州輪流限電。此次限電範圍第一次擴張至南加州,影響超過150萬用戶。

2001.3.27 加州核准電價上漲︰CPUP無異議通過SCE及PG&E用戶之電價上漲40%,以降低批發價格與用戶價格之差距。

2001.4.5 州長提議階梯式價格調漲︰州長提出較CPUC和緩的用戶價格調漲計畫。但公用電業宣稱州長的計畫不可行,且提供的金額無法挽救其破產命運。他們需要償還過去的債務,州長卻將公帑花費在目前及未來之電力需求上。

2001.4.6 PG&E提出破產聲請︰由於負債89億美元,PG&E宣告破產。PG&E宣稱,面臨飆漲的批發電價,管制及政治的努力皆無法挽救其財務。此公用電業擁有超過1/3的加州用戶。

2001.4.10 州長重申價格上限要求︰州長批評FERC拒絕制定批發電價上限,並指出FERC判決的退款只占其市場超額收費的極小部分。

2001.4.25 FERC發布有限之價格上限︰由於政治壓力日益增加,FERC宣佈只有在第一級或更高的能源緊急狀態,備用容量在7%以下時,才可對批發電價設限。此計畫遭到各方批評︰市場擁護者反對任何價格上限,加州官員聲稱此命令只在電力極度短缺時有效力。

2001.5.15 FERC開始進行El Paso聽證會︰FERC聽取CPUC及SCE對El Paso公司的控訴,該公司擁有南加州最大管線,被控告蓄意保留容量以使天然氣價格上漲。天然氣價格的上漲導致天然氣電廠發電價格的暴漲。加州官員估計此炒作行為使加州電力危機的成本增加了37億美元。

2001.5.15 CPUC公布新費率︰CPUC發布費率結構,明確指出何種用戶之電費提高多少。平均零售電價漲幅約為19%,但低收入戶、有特別醫療需求之用戶、用電量電在基本量130%以下的住宅用戶電價將不調整。為避免影響加州經濟,CPUC將57億的電價漲幅由農業及工業部門移轉給住宅用戶,SEC的住宅用戶電價將上漲47%,PG&E之住宅用戶則漲55%。新住宅用戶費率結構分為五等級,用電量愈大者費率愈高。工業用戶之平均漲幅為49%但費率被CPUC限制制在US$12.9¢/KWh(SCE)及US$12.3¢/KWh。農業用戶漲幅最小,約為15~20%。

2001.5.16 成立加州消費者電力及節約財務管理局︰州長簽署法案6X(Senate Bill 6X),成立加州消費者電力及節約財務管理局(California Consumer Power and Conservation Financing Authority),將負責電力設備的興建、購買及操作,並提供資金給能源節約計畫。

2001.5.22 州長簽署法案28X︰州長再度簽署另一個緊急法案-Senate Bill 28X),以縮短新電廠以及更新既有電廠申請的審核時間。新法案也容許電廠的新擁有者在無法購買排放權時,支付污染排放減量費來代替排放權之購入。

2001.5.25 州政府重新要求FERC考慮管制電價︰加州政府官員重新發動大規模行動,要求聯邦政府更有力抑低批發電價。但副總統錢尼強烈重申反對立場。

2001.5.28 增加輸電容量︰為抒解15號線路(貫穿加州南北的高壓線路)的輸電瓶頸,美國能源部長命令西部電力管理局(Western Area Power Administration, WAPA)完成規劃並尋求外來資金,以增加加州的輸電容量。

2001.6.15州政府同意以高價購電︰州長公開資料顯示加州政府同意簽訂長期契約,以高於目前現貨市場之價格購買電力。38個長約總金額約為430億美元,州長聲稱這些契約可為電力危機降溫,但18家電力公司可能是最大的受益者。FERC表示正在考慮抑制今夏電力的新方法。同時,FERC也可能將其對批發電力價格的限制由緊急時刻擴充至一天24小時,一星期7天。

2001.6.20 國會核准電費補助款︰為因應能源危機對低收入戶之影響,國會核准提供3億美元補助,以協助低收入戶繳納電費。

2001.6.20 州長要求退款協助:州長促請議會要求聯邦管制機構協助加州收回發電者超收90億美元之電費。加州州長表示加州首府Sacramento和華府間的政治角力並未因為FERC前幾天之決定更積極管制批發價格而結束。除了要求協助回收多付給發電者的金錢外,州長還堅持布希與聯邦管制機構應共同分擔解決加州電力危機的責任。

2001.7.4 CPUC擬取消電力直購︰在公用事業管制機構的壓力下,加州用戶選擇其購電對象之權利將暫時取消,以保障來自用戶的電費收入可用來支付州政府將要發售的債券。這些債券之發行是為了籌措未來數年政府購電所需資金。CPUC原已排定表決是否停止直購,但被財政部及水資源局暫緩,延至八月中旬舉行。

2001.7.2 發電業者保證減低2億美元電費:加州最大電廠經營者Charlotte,N.C.公司以及其他發電業者因被指稱超額收費及炒作電價,數月來受到從政者及管制者的嚴厲譴責。Duke公司內部及ISO之文件,皆顯示其應對一月時聖地牙哥地區電廠發電的巨幅起伏負責,因而引進價格炒作的控告。受到來自加州與聯邦政的壓力,Duke Energy公司表示將退回售電給加州之電費帳款2億美元。Duke Energy宣稱因為該公司害怕SCE及PG&E無法付款,此2億元係為售電附帶之「信用貼水」。

2001.7.2 新價格管制抑制售電:在電力需求因夏季高溫上升,ISO宣布第一級警戒,備用容量降至7%後,售電量劇減。由於不瞭解新的聯邦價格管制制度,數家電力業者停止售電給加州,使得加州再度面臨限電危機。損失的電量足以供應超過1百萬個家庭。新的聯邦價格管制制度係以在第一級警戒的第一小時,運轉最沒有效率最昂貴電廠售電給ISO的成本為標準,但新價格將如何及何時實施仍然處於不確定狀態。2001.7.11能源委員會核准新電廠:為儘速增加發電量,加州能源委員會表決通過,核准大電力公司-AES重新啟用位於Huntington Beach的兩個發電機,下個月可開始運轉,即使該公司未承諾會在加州出售其電力。

2001.7.12 SCE拯救計畫辯論:在休會之前一星期,加州議會對州長所提之拯救SCE免於破產計畫已意見嚴重分歧,有愈來愈多之議員提議讓SCE破產。

2001.7.16 過剩電力賠本出售:由於天氣涼爽及積極有效的電力節約,導致電力過剩,州政府在七月的前16天,賠本出售電力,虧損近1400萬美元,約為該時期購電成本之3.5%。水資源部表示,為確保2700萬加州居民有電可用,州政府以US$118/MWh之平均價格購入350萬MWh電力,但以平均US$39.65之價格出售多餘的177,000MWh電力。

2001.7.17 PG&E控告州政府:PG&E公用電業控告加州政府,要求加州政府為一月終止的批發電力合約付款。州長取消PG&E的12個月期貨契約,以確保州內有足夠且持續之電力供應。估計其價值約為1億5千萬美元。PG&E宣稱該契約因為容許公用電業以低於目前市場之價格購買電力,而具有「顯著的價值」。

2001.7.20 參議院通過SCE緊急救援計畫:加州參議院核准縮水的政府緊急救援SCE計畫,瀕臨破產的SCE表示此計畫對其財務危機並無助益。不過無論是參議院計畫或是州議會眾議院之愛迪生拯救法案,都無法通在兩院一致通過。因此,州議會將無法在夏季休會前核准任何救援措施,而必須在休會期間繼續達成協議。

2001.7.22 州政府表示費率調漲將可回收電力成本:州政府宣稱加州破紀錄的電價漲幅,在「可見的未來」將可回收州政府的購電成本,且將可剩餘足夠金額給公用電業回收其成本,無需再次調漲電價。此宣告減輕了公用電業擔心州政府將耗盡每度上漲3分的電費收入,來為SCE及PG&E之九百萬用戶購電。水資源部則表示需要每度1.65美分來支付購電及相關成本。

2001.7.31 AES要求取消電廠限制:AES表示除非官員取消要求其電廠售電給加州,否則位於Huntington Beach的兩座發電機將無法運轉。此二座燃氣電廠是由加州能源委員會快速批准重新啟用,可增加450MW之容量,原訂兩星期後商轉。但因其污染排放超過空氣品質管理區(South Coast Air Quality Management District)設訂之區域污染排放標準,可能無法如期運轉。雖然公司可向污染較少者購"空氣污染額度",但SCAQM於五月核發之許可中,規定發電業者須簽訂長約,出售至少一半發電至加州,否則沒有資格接受特別污染排放額度,缺乏此額度,電廠將無法運轉。

2001.8.1 電力用戶節約有成效:依據加州能源委員會的報告,顯示排除七月涼爽氣候之影響,以及經濟成長減緩因素後,加州七月用電量已較去年七月減少5%。在午後的電力尖峰時段,居民的用電量較去年減少11%。對大多數的加州居民而言,今年的電費較去年高出許多,給了居民及產業強大的誘因進行電力節約。

2001.8.17 州政府購電人員撤出ISO:由於FERC質疑ISO的獨立性,州長宣佈水資源部六位負責買賣電力之人員在9月1日將被撤出ISO控制室。在一月時,由於緊急措施及停電,Cal-ISO的運作被徹底檢查,州長也被容許指派ISO的成員。同時因為公用電業無力購電,由水資源部代為購電,成為西部最大電力買方。當州政府開始購電時,其交易人員有權進入ISO控制室,理由為確保有足夠之電力購入,但電業及FERC認為如此將造成州政府購電的不公平優勢,影響其他私人購電者的權益,且違反聯邦管制規定。

2001.8.21 愛迪生拯計畫浮現:在州長私下請求議員後,拯救SCE公司免於破產計畫的粗略要點已完成。此計畫與參議院通過的相似,將涵蓋擔SCE大部分(非全部)39億美元之負債。要點為SCE須將其資本中29億美元以債券方式釋出,以清償其積欠銀行及替代能源發電者之債務,SCE可以既有之部分產業用戶費用收入支付債券。至於對大發電公司的10億美元欠款,SCE必須自行設法。2001.8.24 州電力管制局(State Power Authority)開始運作:由主席Freeman宣佈新的公共電力管制局正式成立,成為加州對抗電價波動的重心。該機構擁有廣大的權利,及50億美元可供支配,其任務為確保類似去年冬天及今年春天之過高電價與限電不再發生,以及推廣節約能源。

2001.8.28 PG&E的電力帳單可能上漲:為償還公庫代替三大公用事業購電所花費之支出,CPUC計畫將2億5千萬美元的購電成本由SCE移轉給已破產的PG&E。此外CPUC還發布決議草案,將提高SDG&E用戶之平均12%電價。另一項決議草案則是暫停電力用戶向發電業者直購電力之權利。

2001.9.6 眾議院核准重建SCE財務:眾議院核准29億美元的法案,以重整SCE之財務。本法案容許SCE以發售債券方式償還其3/4債務,但仍要自行解決其餘的10億美元債務。債券則由SCE前180,000大或中型產業用戶償付。

2001.9.16 州長要求州議會再召開會議以解決公用電業問題︰為解決SCE的財務問題,以及使加州政府免於一再購電,州長請求州議會在兩周內重新召開會議。但負債39億美元之SCE可能無法支撐至會議重開便會破產。

二、加州電力危機原因探討  

加州電力市場當初規劃時,設計了重重管制機構,以及最複雜的市場結構,但其結果卻仍避免不了嚴重的電力短缺及飆漲的電價,甚至影響了全州的經濟發展。究其電力危機發生原因,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1、新電廠投資不足,無法跟上需求上升速度。自1990年至1999年,加州發電容量降低2%,但零售電量卻增加了11%。

2、加州依賴7000~11000MW之州外發電容量來滿足其州內需求,其中有大部分是來自美國西北部的水力發電,但由於西北部雨量不足水位降至少見的低水準,因而導致輸入加州的電力減少。

3、2000年及2001年有許多機組發電經常不約而同停機,造成電力短缺。

4、連結加州南北的15號高壓輸電線時常發生壅塞,以致南加州即使有過剩容量,也無法將電力輸送至缺電的北加州。

5、因為PG&E及SCE之財務困難,許多獨立發電業者不願售電給此二家民營公用電業,使得電力短缺情況更加惡化。

6、加州電業重整計畫對電力批發市場的規則設計不良,導致批發電價大幅上揚。尤其是規定 SDG&E、PG&E及SCE必須至批發市場購買全部電力,而不能簽訂長期契約,當電力短缺,電價暴漲時,這些公用電業仍不得不以高價購買。此外,加州電力市場並未妥善規劃外部性之行為,如負載預測、網路規劃、電源開發等工作無人負責。

7、公用電業雖然以高價購入電力,但卻因為零售電價被凍結,而無法回收成本,導致公用電業財務危機。

8、由於市場炒作,導致天然氣價格上升。

9、 可交易排放權市場因炒作行為而使價格上漲。

10、當供給小於需求時,人為炒作無法避免,且PX之訂價規則(市場結清價格)有鼓勵炒作之缺陷。即使採用Pay-as-Bid訂價,在供給小於需求之情況下,仍無法防制炒作行為。

11、加州環保意識強烈,不但環保標準嚴格,居民亦嚴重抗拒鄰近電廠的興建。但加州居民因受零售價格保護,並未對其環保要求付出合理代價,成為Free Rider。  綜合以上各項因素,可歸納為圖9-1(陰影部分表政策錯誤導致之結果)圖9-1 加州電力價格上漲因素 

圖片參考:http://www.moea.gov.tw/~meco/cord/plan90/d/images/9-2.gif 

資料來源:  

在邁向競爭市場的目標下,公營公用電業特權與補貼造成的扭曲應該加以修正,聯邦優惠電力應屬於全國納稅人,而不應獨厚於市營公用電業,否則便是將民營公用電業用戶之財富移轉給市營公用電業用戶。當其大城市居民無法選擇供電者,或賦稅政策及法規皆給予市營公用電業不平等優勢時,就不算是真正的競爭市場。隨著電業重整的腳步,市營公用電業應儘早納入市場競爭中。

(五)公用電業分割  為了避免既有公用電業讓自己的發電廠優先使用輸電網路,而導致發電部門不公平競爭,電業重整時,提供電業強大誘因(可加速回收套牢成本),鼓勵出售其電廠,因此加州公用電業便迅速出售其燃氣電廠。但目前許多政府官員又改變想法,禁止公用電業再出售任何電廠。若自由化的目的是要促進發電部門競爭,則為了節省監督成本及確保市場公平競爭,公用事業最好能將各部門獨立分離出來,而在公用事業未分割的情況下,管制者就應要密切監督公用電業配電部門的運作是否公平,是否優待自己的電廠而歧視用戶所選擇的供電者,但也不能為了要防制公用電業濫用市場力,而對公用電業加以太多不公平之限制,以至於剝奪了公用電業生存的空間。

四、加州電力價格下跌探討  

今天夏天,加州電價並未如預期般居高不下,反而有下跌趨勢,探究其原因,可能有以下各點:

1.節約能源:令各界驚訝的,節約能源措施發揮了功效,今年春季的電力消費量較去年同期減少了10%,在夏季時,用電量意料外的大幅降低,使得限電的區域僅限於灣區。加州民眾因連續數次的輪流限電而有了節約能源的認知,當然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民眾預期六月的零售電價可能大幅上升,因此減少了電力的使用

2.氣候溫和,減少了空調使用的機會。

3.由州政府簽訂的長期購電合約,的確發揮了鼓勵發電的作用。

4.管制:FERC在六月時,通過對加州及西部其他10個州實施以成本為基礎的價格上限管制,南加州的電價也在由六月初之US$158降至七月八月US$59。但是否是因為價格管制的關係,各方仍有不同看法。

5.經濟衰退:由於整體經濟成長的減緩,美國全國的產業用電量較去年減少了5.6%,為1982年來最大跌幅。至目前為止,雖然電價已不再飆升,但加州仍必須持續改革其電力市場制度,增加電廠興建,並設法重建公用電業之財務狀況,才有可能擺脫電力危機的陰影。

http://www.sce.com  

在邁向競爭市場的目標下,公營公用電業特權與補貼造成的扭曲應該加以修正,聯邦優惠電力應屬於全國納稅人,而不應獨厚於市營公用電業,否則便是將民營公用電業用戶之財富移轉給市營公用電業用戶。當其大城市居民無法選擇供電者,或賦稅政策及法規皆給予市營公用電業不平等優勢時,就不算是真正的競爭市場。隨著電業重整的腳步,市營公用電業應儘早納入市場競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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