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些抹黑的言論,越看越火大!  我不知道有誰大過年的到災區受苦受難,還要被一堆吃飽撐著的王八蛋說三道四!!!

這些人救災幾十年,哪次被人說閒話了?

為什麼來臺南救災就他媽的洨屁一堆不覺得很奇怪嗎?

反正沒有行政指揮的能力不重要,政治正確的信仰凌駕一切!!
氣爆,登革熱,地震還沒死到自己家人前都不用醒過來!!
我說老天沒眼就是死的不是這些喪盡良知的敗類!!

救難弟兄的憋屈不是一句辛苦了算了吧能平復的,人們的漠視正義姑息惡人,只會讓好人心冷壞人囂張,不立即撥亂反正的話,這種劇本還會繼續上演,粉飾太平是助紂為虐的推手。

網友的官校同學就是在中搜....

"看他除夕放棄與家人團圓圍爐帶著自費買的裝備趕赴災區進行救災,但今天看他PO文語帶無奈及火氣,台灣人真的病了,還病的不輕,

放病毒都是政客,你破雙鞋有什麼了不起? 他們花自己錢買裝備去救災分文不取一切自費,沒便當餓肚子。不然找個地方休息一下吃個便當還被店家驅趕就算了,現在還被無情攻擊,

真是夠了,同學我以您為榮,保有您加入救災總隊初衷,同學加油!!"

賴清德真是作秀作過頭!!! 老娘我登山攀岩,知道鞋子哪有那麼容易壞?! 故意穿雙破鞋去給媒體拍照造神,真是夠了!!! 噁心!!

另外一位建築師朋友說了,凡懂得建築法規的都知道

1.一棟建物要建造,於建造前必須先審查設計是否合乎政府要求的安全規範,

而一般合格的建築師設計必將安全系數家到3~4倍,如經通過審查還會這樣10秒內倒塌,必然有偷工減料之嫌!

2.而在施工中,每層樓灌混凝土漿前都要提報查驗樓層配筋與尺寸是否合於原設計,

這將影響日後使用執造取得,卻能建出這樣大樓,能說吳舞弊之嫌嗎? 能不釐清其間疑點? 所以從發建照開始到使用執照都是該有監管的,誰發的建照與中間監督新建者到核發使用執照都該一一釐清!

3.另有則新聞說到燦坤承租店面曾有拆除店面牆柱,牆有分剪力牆與一般牆。剪力牆都在15公分以上牆厚,是不容許有任何敲打或拆除;如是一般牆牆厚12公分以內,只要做好補強並非不容許拆除!

但是拆到柱就非常奇怪!而要開店面必然有裝潢的審查,會規定不得任意更改結構部份,這又是類歸地方政府建管局職責,難道就隨便放過,而未詳加核對,發予營業執照與工商登記的地方政府豈能說無關?

4.而921大地震後各地市府都會派出對已完成建築物鑑定是否屬於危樓需列管

媒體報導維冠金龍大樓在銀行與仲介都得知是屬危樓, 一般仲介與銀行都是參考地方政府所提供資料是否屬於列管危樓做依據,

而台南市府團隊卻說不屬列管危樓,其間是否有舞弊之嫌,還是屬於失職之責是天災也是人禍啊!

有知道內情的網友忍不住爆氣,網友說出實情了..
"聽你台南市府放屁,中華搜救隊在現場救援被你們當羊趕,搜救B棟還不到一小時就被趕到E棟,由你們消防局接手,所以隊長才提出當中華搜救隊進入搜救時,希望指揮權在隊長手上.結果除了跟搜救隊借裝備外;大部分時間都是被晾在那,連韓國來的民間搜救隊(好像是5人),幾乎是全程在休息區待命!對外發新聞說怕韓文翻譯進場危險,結果人家會講英文,搜救隊基本的英文溝通都OK,你台南市的橫向協調問題一堆.我哥就在中華搜救隊,從台南回來後全家聚在一起時,只說了一句"X的,發生大災難這些官還不忘做秀,都這種時候了,還在那只想著要攬功"

有人說甚麼要合法登錄才可搜救....

合法登錄批的好,請問你2月6日 政府有開門讓人家登錄嗎?

先登錄再救人,先叫指揮官到場才能送醫,才能「被救」? 想一想,到底是台南市消防局搶功調度出了問題,還是別人一定要拿到你官方登錄才能開始救災? 能不能說一下到底有哪個民間團體登錄了再救災? 既

然他不合法,「台南市消防局為何發設備給他」? 誰批准的? 該辦台南市哪個公務員?

PTT果然是骯髒謊言集散地,內政部中華民國98年5月25日內授消字第0980822279號令「協助執行消防救災工作民間志願組織專業訓練認證須知」停止適用。 資訊是沒在更新喔?

以後搜救要先公文函知地方政府,拿到回函公文再受搜救吧,不然那天又被地方政府婊 按照PTT這說法,那國軍第一時間到也不合法了? 什麼!什麼?救人第一,日本隊也不合法?

那些在鍵盤後面說三道四,抹黑人家的,真的該管管自己的舌頭、手指頭,給自己積點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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